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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2022年06月18日 09:54:50 来源: 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

  2021年8月26日至9月26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山东省开展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12月14日反馈了督察报告。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从严从实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制定了《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目前,《整改方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向社会公开。

  《整改方案》明确了三方面整改工作目标。一是坚决完成督察整改任务。坚持依法办事、求真务实、统筹兼顾、综合施策、举一反三原则,逐一对照整改方案确定的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按序时进度完成各项整改任务。二是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面完成我省“十四五”规划确定的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和新动能主导经济发展格局加快形成。三是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把解决具体问题与共性问题、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有机结合,健全完善常态长效机制,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整改方案》列出了整改任务清单,逐项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督导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在此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着眼常态长效,提出了六方面主要措施。

  《整改方案》明确了五方面组织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心协力推动整改工作。二是强化政策支撑,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大力实施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督察整改工作成效监督。三是强化督办落实,综合采取挂牌督办、预警督办等措施,确保督察整改到位见效。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对发现的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问题,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五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一台一报一网”、微信、微博等平台,营造促整改、抓落实的浓厚氛围。(完)

[ 编辑:张建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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