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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检察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见成效

2022年09月17日 09:09:35 来源: 淄博市委宣传部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山东省淄博市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最高检、省委工作要求,依法能动履职,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准确认定、从严从快打击养老诈骗犯罪,有力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保障

  全市检察机关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先后召开3次专题会议,调配工作力量,建立工作机制,为专项行动顺利推进打好基础。制定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市检察院在认真组织学习党中央对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基础上,根据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印发的《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总体方案》,最高检、省检察院相关工作方案,以及淄博市专项行动通知要求,研究制定了《淄博市检察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下发至各区县院,各区县院分别制定方案,积极推进专项行动。强化组织领导。组建了由分管检察长任组长、刑事检察部门牵头、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检察官参加的工作专班,各有关职能部门在本院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依职责做好案件指导办理、整治规范、新闻宣传、制度建设等相关工作。迅速开展工作。成立专业化办案团队。成立包括刑事案件办案团队、公益诉讼案件办案团队、司法救助办案团队,统筹推进,先后对全市移送审查起诉的9起案件逐案进行把关指导,切实保障案件质量。

  突出整治重点,确保工作有力有效

  坚持精准办案和依法监督相结合,打击惩治与综合治理相结合,确保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提出精准量刑建议。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对于向公安机关调度的28件在侦养老诈骗案件,经提前介入、严格审查,筛选出8件符合“养老诈骗”认定标准的案件,依法从严打击。全力做好追赃挽损工作。积极履行监督职责,督促侦查机关查清赃款去向,依法查扣冻结涉案财产,同时谨慎核对涉案数额,仔细排查可追缴资产,最大限度为被害人挽回损失。坚持从严打击。各级院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针对在侦在办案件情况,指导基层院综合运用提前介入、引导取证、专班办理等方式,形成打击养老诈骗犯罪的高压态势。截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养老诈骗案件18件,累计追赃挽损208万余元。

  加强协同治理,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办案要求,加强协同治理,形成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的合力。强化协作配合。注重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作,通过参加专项行动会商、工作推进会、个案对接等形式,掌握各成员单位的线索排查、责任落实情况,同时,完善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案件会商等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老年人个人信息保护的同时,着力整治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利用健康养生类节目变相发布虚假广告。协同整治养老服务领域预付消费乱象,加强对养老金融产品的监管。

  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浓厚反诈氛围

  利用多种宣传平台,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强以案说法、普法宣传,做到打击宣传双向互动,助力提升老年群体防骗识骗能力。线上宣传全面推进。充分利用各级检察院新媒体平台,积极宣讲反诈防诈知识。截至目前,创作原创宣传视频4个,发布新闻作品68条。线下宣传全面部署。市两级检察机关结合“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公益宣传。制作防范养老诈骗宣传手册2000余册,张贴海报30条,走进社区、集市开展各类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28余次。用好监督举报渠道。发挥好投诉平台作用,如检察机关“12309”举报电话等,畅通公众举报渠道、监督渠道、送检渠道,积极引导老年人认识非法集资的特征和风险,尽早识破骗局,构筑反诈“防火墙”。(完)

[ 编辑:贾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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