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
山东频道 > 信息

“高收益”理财?高青检察官提醒:小心咱的养老钱

2022年12月19日 10:44:51 来源: 淄博市委政法委

  “当初我很相信小段,被高收益冲昏了头脑,我那时候怎么就没想到这些都是假的呢?!”近日,在山东省高青县,一位老人在检察官的开导安慰下终于醒悟,发出了这样的感慨。

  日前,山东省高青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以老年人为目标的非法吸收存款案件,对犯罪嫌疑人段某某、朱某某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法院提起公诉,2022年11月11日,高青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段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六万元;判处朱某某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2017年至2019年期间,金鑫盛鼎(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青分公司理财经理段某某、朱某某明知金鑫盛鼎公司没有在社会上吸收资金的资质,仍以投资回报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贷款方用房产抵押投资本金有保障、到期还本付息为噱头,通过到公园等地散发传单、组织客户到店听课等方式,在高青县辖区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存款。高青县一些老年人被段某某、朱某某的虚假宣传蒙骗,一听是北京的公司,觉得十分可信,误以为可以以钱生钱,便将自己的养老钱交给了段某某等人。

  经查,段某某、朱某某在高青县向社会不特定对象90余名老年群众推荐所谓投资理财产品共募集资金730万元,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针对该案中出现的大量老年被害人情况,高青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释法说理、心理疏导工作,以人性化的办案方式尽量追赃挽损,力求将被害人的损失降到最低。

  工作中,高青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守护老年人的钱袋子,在全县范围内通过散发传单、以案说法、提供法律帮助等方式开展老年人反诈宣传,提高了老年群众的防骗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完)

[ 编辑:张建波 ]
欢迎下载新华网客户端
010070170010000000000000011100001129218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