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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南四湖流域城乡面源污染治理成效显著

2022年12月26日 17:53:40 来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近年来,为突破南四湖流域面源污染问题,山东省坚持“城乡统筹、行业突破”,按照“源头减量、循环利用、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原则,创新实施一揽子综合整治措施,取得明显成效。

  系统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着力突破种植业治理。制定《稻田退水治理工作方案》,完成环湖稻(藕)田退水治理面积47.44万亩,沿湖建成高标准农田2095万亩。

  着力突破水产养殖业治理。湖区核心区、缓冲区26万亩养殖池塘全部退出并完成破口。编制印发南四湖生态渔业发展规划,推广“稻(藕)虾共作”生态循环种养面积13.5万亩。

  着力突破畜禽养殖业治理。4800多个规模场全部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1.4万余个专业户设施配建率达到80%以上。以县为单位建设公益性、综合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中心,2023年底前散养户粪污全部得到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

  着力突破菹草治理。采取机械收割和人工打捞相结合的方式,抓住菹草腐烂前的关键时期,组织开展年度收割行动,共收割芦苇1.2万亩、菹草10.9万亩。探索实施资源化利用试点。推进“以鱼抑草”,今年以来增殖放流1000万余尾鲢、鳙、草鱼等滤食性、草食性优质鱼苗。

  创新城乡生活面源治理方式

  强力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完善城乡环境基础设施,流域内新建、改造城镇污水管网962公里,改造完成城市雨污合流管网656.8公里、建筑小区1054个,6个县(市、区)完成整县制雨污合流管网清零;40条城市黑臭水体全部完成工程整治。

  强力推进再生水循环利用。5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准IV类标准,污水处理能力24万吨/日;利用城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2.07亿吨,同比提高20.3%;新(改、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64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6.2万吨/日。

  强力推进农村生活面源污染治理。近年来,流域内已累计完成8290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和599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占总任务量的63%和95%,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健全面源治理体制机制

  建立长效监测机制。对流域10万亩以上灌区农田退水、300亩以上水产养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开展调查监测。选取重点种植区,在退水期、汛期各开展1次水质监测。

  建立“网格员”监管机制。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推行“一镇四员”制度,畜牧、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乡镇(街道)各明确一名网格员,对本辖区内农业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开展巡查、指导、监督、整治工作。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出台《关于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流域4市34个县(市、区)42条河流共签订87个跨市、县界横向生态补偿协议。

  强化生态修复

  修复自然湿地20.4万亩,治理采煤塌陷地35.1万亩,建设全国采煤塌陷地生态治理修复示范样本;建成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135处,面积22万亩,年消减化学需氧量1.0万吨、氨氮0.27万吨。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植物种类达656种、鸟类达314种,曾绝迹多年的水雉、白枕鹤、东方白鹳等珍稀鸟类重现,被誉为“鸟中大熊猫”的震旦鸦雀和全球极危物种青头潜鸭在南四湖大量繁衍生息。(完)

[ 编辑:张建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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