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作为全国首批、山东省首个“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调解和解、监督纠错等方面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打造了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滨州样板”,构建了“大复议、大调解、小诉讼、小信访”工作格局,用复议提升法治温度,以法治点亮城市底色。
强化制度流程建设,推动行政复议规范化
滨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5次专题听取并研究法治建设领域问题,全市围绕构建“大复议”工作格局,进一步细化机制、优化流程、完善环节。
建机制。出台“一意见一规定三办法”,构建全市行政复议工作的“四梁八柱”,倒逼复议办案人员提升自身能力素质,提升复议办案质量。
优流程。加强与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沟通衔接,制定出台《强化诉源治理推动行政复议关口前移预防行政争议工作办法》《关于行政争议和解的有关意见》,实现行政复议与诉讼、调解、信访等工作的有效衔接。
抓细节。制定《滨州市行政复议制度汇编》《滨州市行政复议办案指引》等一系列制度文件,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
建阵地。出台《关于推进行政复议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立案接待区、案件审理区、综合服务区“三区划分”和受理室、听证室、审理室等“六室建设”,在全省率先实现县级行政复议服务中心全覆盖。
强化党建引领在前,增强行政复议公信度
滨州市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把案件质量作为生命线,确保每一起行政复议案件都经得起历史考验。
组建党员团队。组建党员办案团队8个,重点办理涉企、涉访、涉及重大利益案件1,所有重要案件办理队伍全部成立临时党支部。
提升办案质效。创建并持续擦亮“民告官,行政复议最方便”品牌,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纠纷主渠道作用,2022年全市审结行政复议案件830件,其中,调解和解案件达356件,调解和解率达43%,所有复议后诉讼案件未出现败诉情况,努力让老百姓在每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及时纠偏促改。树牢依法行政理念,坚持“依法有法办,有法依法办”,全力做好行政复议“后半篇文章”,出具意见书、建议书等,切实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着力提升政府公信力。
强化复议为民理念,提高行政复议满意率
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行政复议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志,以服务的“履职指数”换取群众的“满意指数”。
创建“全覆盖”服务站点。在全市设立100余个行政复议服务点,设立“党员先锋岗”,直接服务群众、接待群众、解答法律咨询。
创设“全方位”服务机制。落实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实现了来访来电一次性解答、现场一次性受理,补正一次性告知。
创新“全智能”服务方式。打造“智慧复议”信息化平台,精准研发行政复议文书电子送达平台,有效提高了行政复议办案效率。
强化宣传保障提升,提升行政复议执行力
强化普法宣传保障。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开展了“行政复议宣传月”“行政复议进万家”等活动,制作行政复议宣传视频,点击量达33余万次,发放宣传彩页11万份、“为民服务连心卡”21万张。
强化专业队伍保障。全市现有行政复议办案人员27人、辅助人员4人,办案人员全部具有法律职业(律师)资格。
强化法治考核保障。将复议应诉工作纳入对县市区法治建设考核,树立干好干坏不一样的鲜明导向,以考核评价倒逼行政复议水平提升,以人民的满意度作为干事创业的唯一标准。
下一步,滨州市将聚焦新时代人民群众法治需求,积极发挥行政复议能动性,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践行法治为民等方面持续发力,通过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补短板、强弱项,让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金字招牌”成色更足,有力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程胜波)(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