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山东省医保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启动2023年全省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检查时间为2023年6月至9月。
飞行检查是医保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重要措施之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要求,推进飞行检查常态化,发挥飞行检查带动引领作用,为强化日常监管、防范同类问题系统性频发提供参照借鉴。山东省每年都采取“以上查下”形式对16市开展飞行检查,各市也以“交叉互查”等方式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2019年以来,全省共解除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4008家,追回医保基金41.95亿元,罚款1.30亿元,有力维护了医保基金安全。
按照全国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和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工作安排,山东省自2023年6月至9月在全省开展2023年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每个市按照医保基金使用量随机抽取1家政府办医疗机构、1家社会办医疗机构和1家医保经办机构确定为检查对象,检查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和收支管理情况。定点医疗机构以检验检查、康复理疗、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的重点药品等为检查重点;医保经办机构以协议管理、费用监控、基金拨付、待遇审核等为检查重点,检查医保基金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问题。
飞行检查严格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现场检查,严格检查程序,规范执法行为,精准发现问题。各地将运用协议、行政、司法等多种手段综合施策,加大对飞行检查发现问题的后续处置和整改落实,强化打击震慑效应,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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