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药品集采改革成效,提升集采药品可及性和群众购药便捷性,增强基层医疗保障服务能力,促进医保、医药、医疗协同发展和治理,7月7日,山东省医保局召开集采药品进基层活动现场会,部署在全省启动集采药品进基层活动。
目前,山东省已落地执行国家集采8批、省集采3批共458种药品,平均降价超过50%,特别是一批常见病、慢性病和重大疾病用药价格大幅下降。但集采药品在农村和偏远地区的可及性和便捷性是深化集采改革的难点堵点。2021年,省医保局在淄博试点开展了集采药品进基层活动,将集采药品落地主体由公立医疗机构向零售药店、村卫生室、民营医院和线上平台延伸,滨州、临沂、泰安等市先后积极跟进,取得了良好效果。截至目前,集采药品进基层试点已覆盖全省4市的4339个村卫生室、1600家零售药店、60家民营医院、7个线上平台。
2023年6月21日,山东省医保局印发《山东省开展集采药品进基层活动实施方案》,按照“四进”“五统一”的模式在全省推行集采药品进基层活动,方案要求,各地以地市为单位,按照自愿参与的原则首批纳入一定数量零售药店、村卫生室,并逐步向民营医院、线上平台延伸。各市遴选不少于100种适宜在基层销售的药品品种,指导参加活动的单位选择配备销售,其中,药店、民营医院和线上平台不少于50种,村卫生室不少于30种。参与活动的单位将按照“五统一”模式向患者提供集采药品,即:统一设置销售专柜(区),规范集采药品管理;统一采用双标签公示药品价格(集采药品中选价格、销售价格),确保价格信息公开透明;统一优先配备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药,满足群众日常需求;统一进行销售价格承诺,切实减轻群众购药负担;统一公布医保部门咨询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各地参加活动的单位预计于8月底前正式启动销售集采药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