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跨地区就业、旅游、探亲的大量增加,突发的异地就医越来越多,以往由于参保人员没有事前准备,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常常无法直接结算。记者从今天(14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了解到,为进一步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体系,解决参保人员实际需求,山东推出一批新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惠民政策。
“近年来,山东不断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持续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努力提升异地就医的便利性和满意度。”省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左毅介绍,山东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体系,可以概括为“简、通、消、放、降、惠、提”这七个关键词。
“简”就是简化异地就医人员分类,将此前多种分类、多种政策整合为异地长期居住和临时外出就医两类;“通”就是开通自助备案服务,基本形成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备案模式,跨省急诊抢救和省内临时外出就医无需备案;“消”就是取消备案证明材料,全面推行承诺制,实现“免材料、免审核、即申请、即办理”;“放”就是放开异地就医医疗机构限制,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即可在就医地所有联网医疗机构享受直接结算服务;“降”就是降低首先自付比例,将临时外出就医首先自付比例统一降到10%以内;“惠”就是不断升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惠民政策;“提”就是统筹考虑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和支持基层就医,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医保服务水平。
允许补办异地就医备案,是此次山东升级惠民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省医疗保险事业中心主任王京波介绍,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临时外出人员如果有突发的异地就医需求,可以补办备案。异地长期居住补办备案的,备案起始日期可往前提5日。也就是说,参保人员在门诊结算前或者住院5天之内补办备案,即可进行直接结算。临时外出就医补办备案的,备案起始日期不受限制,参保人员结算前完成补办备案的,可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自费结算后补办备案的,可以按参保地规定进行手工报销。
因急诊抢救未办理备案,可以直接结算吗?参保人员跨省急诊抢救就医时,经常无法及时办理备案。对于这种特殊情况,新政策规定,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如实上传“门诊急诊转诊标志”或住院类型选择“急诊住院”,参保人员结算时视同已经备案,按“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待遇标准进行直接结算,以减轻参保人员突发就医时的负担。
此外,无第三方责任外伤参保人员可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新政策规定,参保人员发生无第三方责任的外伤,在填写《外伤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后,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可以如实上传参保人员外伤就医情况,办理直接结算,无需参保人员“垫付跑腿”。
左毅介绍,山东不断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范围,实现了从省内到省外、从职工医保到城乡居民医保、从基本医保到大病保险、从住院费用到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费用的全覆盖式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另一方面,不断扩大医疗机构覆盖范围。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开通住院联网定点医疗机构4205家,在全国率先实现具有住院功能的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开通普通门诊联网定点医疗机构6800家,实现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全覆盖;开通门诊慢特病联网定点医疗机构2980家,开通数量居全国前列。
这些措施,不仅方便了山东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也方便了外省参保人员来山东就医。2020年以来,全省累计异地就医备案756.13万人次,其中,跨省异地就医备案125.27万人次、省内跨市就医备案630.86万人次;共为山东参保人员直接结算1028.2万人次,其中,跨省直接结算319.79万人次、省内跨市直接结算708.41万人次;共办理外省参保人员来鲁就医直接结算217.8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