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医保局:为民实干 “家门口”就能买到“集采药”-新华网
山东频道 > 信息 > 正文
2023 07/29 16:37:21
来源:新泰市医保局

新泰市医保局:为民实干 “家门口”就能买到“集采药”

字体:

  今年以来,新泰市医保局主动顺应老百姓就近购买便宜药、放心药的需求和愿望,大力倡树为民理念和有解思维,在巩固公立医院集采药品供应主渠道的基础上,启动实施“集采药品全覆盖”医保惠民行动,引导遍布城乡的民营医院、药店、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积极参加集采,供应集采药品,方便了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买到集采便宜药、放心药,奏响了一曲创新实干、为民担当的时代乐章。目前,新泰市首批试点单位已确定,包括10家民营医疗机构、107家药店、40家村卫生室以及3家社区卫生服务站,示范点集采药品种类均达到40种以上。

  统一报量集采。通过召开政策培训会,面对面解读集采政策,手把手培训集采业务,引导民营医疗机构、药店、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积极参与集采,根据每批次药品集采目录,结合自身实际,填报药品需求量,以保障后期集采药品供应,满足群众家门口“零差价”买到集采药品需求。

  统一集采招牌。规范“集采药品医保惠民店”标牌悬挂,增强集采药品零售店的辨识度,方便群众通过直观的视觉符号,一望便知这就是就医购药时能够享受集采优惠政策的地方,同时,也便于接受群众的监督,为群众提供更规范的购药服务。

  统一专区专柜。在店内明显位置规范设置集采药品销售专区专柜,公开销售流程,科学引导,方便群众选购使用集采药品。

  统一价签标识。按照统一的销售标签版式要求制作销售价格标签标牌,标注集采药品中选价格和医药机构销售价格,确保集采药品“零差价”销售。

  统一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集采药品“进销存”管理,建立集采药品销售台账,实行实名制购药,根据处方合理限定人均购药数量,有效防止集采药品倒卖行为;加强“集采药品医保惠民店”进退管理,不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和随机抽查,对不按规定执行的医药机构,及时取消其资格,并向社会公布;对串换、倒卖、虚假销售集采药品等行为的,严格按照协议规定予以处置。(贾春蕾)

【纠错】 【责任编辑:秦来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