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型研发机构因体制机制灵活正在成为集聚高端人才、服务技术研发的重要力量,展现出蓬勃生命力。山东省邹城市围绕壮大合成生物产业,由政府主导成立济宁市合成生物创新研究院,探索集“登记、监管、服务、退出”于一体的全周期全过程管理服务机制,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能。
坚持政策赋能,筑牢产业发展“硬支撑”
新型研发机构作为新生事物,其发展离不开必要的政策支持和保障。邹城坚持把新型研发机构作为产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器”,依托鲁抗医药、安琪酵母等龙头企业产业技术,锚定合成生物研究方向,将研究院打造成为集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企业孵化于一体的产学研创新平台,实现先进生物技术工程放大,推进合成生物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目前,研究院已储备麦角硫因、番茄红素、新一代多杀菌素等技术成熟、产品附加值高的优质中试项目,产业发展前景空前广阔。
坚持服务助力,催生产业发展“加速度”
为确保新型研发机构立得住、办得好,邹城汇集各方面资源,全力打好“服务”牌,搭建法人登记、人才集聚、协调服务三大平台,助其真正发挥作用。积极为济宁市合成生物创新研究院办理并发放全省第一张新型研发机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推动研究院从无到有、落地生根,保障其合成生物产业聚合平台项目顺利建设。探索建立“邹鲁英才”周转编制专户,为研究院引进2名合成生物领域专业人才,充实其科研团队力量。指导研究院建立人才资源共享交流机制,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企业间沟通交流,柔性引才,打造生物领域专家团队。目前,研究院已聘请5位院士专家,引进人才团队9个,聚集高端博士人才40余人,为合成生物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坚持监管护航,织密产业发展“防护网”
如何确保公益属性不偏离、国有资产不流失,是新型研发机构发展面临的现实问题。邹城坚持将监管关口前移,提前论证严格把关,将科技主管部门对研究院的评估论证作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前置条件,确保研究院登记的必要性、可行性、公益性和可持续性。实施多部门联合监管,压实各部门监管职责,定期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科技、财政(国资)、审计、税务等部门协调配合、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切实保障研究院依法依规科学高效运转,带动全市合成生物产业集群不断发展壮大。(李慧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