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记者从山东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为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2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其中首套房最低首付降至20%。
根据最新政策,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2024年2月22日(含)之后网签的住房按新政策执行。
济南上次调整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是2022年8月15日,这一年半来,执行政策为首套房最低首付30%、二套房最低首付40%。目前,五年以上期限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首套房3.1%、二套房3.575%。贷款额度方面,个人最高可贷50万元(二孩家庭提高至60万元),两人均缴纳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80万元(二孩家庭提高至90万元、三孩家庭最高100万元)。(记者 赵国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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