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金乡法院:高效执行彰威力,主动履行执行款-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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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3/26 19:39:14
来源:济宁中级人民法院

济宁金乡法院:高效执行彰威力,主动履行执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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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太感谢你们啦,一直为我的事操心,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拿到执行款啦!”近日,申请执行人周某来到济宁金乡法院执行局,领到了追偿款3万余元,激动地向执行局干警表达着感谢之情。

周某与翟某追偿权纠纷一案,金乡法院判决被告翟某给付原告周某34670元。然而,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翟某一直未履行。周某遂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对被执行人启动了网络查控,经查询没有找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在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后,被执行人依然拒绝配合。后调查发现被执行人翟某可能在某电动车厂工作,得知这一消息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赶赴电车厂对其进行拘传。然而,赶到现场后发现翟某已多日未上班。执行干警及时与厂区负责人沟通说明相关情况,厂区负责人表示会全力配合法院通知翟某到法院接受询问。3月初,翟某主动来法院接受询问,在执行干警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告知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法律后果后,翟某当即认识到错误并通知其家属将案款全部交至法院。自此,本案执行完毕。案款到账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通知申请人周某来法院领款,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金乡法院将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工作理念,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不断强化执行威慑机制,用足用活执行措施,全力兑现法律承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完)

【纠错】 【责任编辑:夏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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