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上级减负政策的落地,县、乡镇(街道)的职和责越理越清,年底的考核也更加规范透明,大家都甩开膀子干工作了,不再担心干了活背上还要挨‘藤条’,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越来越高涨。”山东省汶上县郭楼镇党委副书记辛培玺深有感触地说。近年来,济宁市以“赋权增能减负”为着力点,深化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多管齐下打出为基层减负“组合拳”,为乡镇(街道)“松绑减负”,让基层干部“轻装上阵”。
济宁市推进乡镇(街道)职权、规范“属地管理”,让基层集中精力强治理、优服务、抓发展。赋予乡镇(街道)党(工)委对县级职能部门及其派驻机构的考核评价权、对派驻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对公共事务的综合管理权、规划参与权、区域内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建议权“五项权力”。加大“下考上”权重,乡镇(街道)评价结果占被考核部门考核权重不低于30%,占被考核派驻机构整体考核权重不低于60%。
“把‘五项权力’赋予乡镇(街道),就是为了解决长期以来基层权责不对等的老大难问题,让乡镇(街道)更多参与决策、更好统筹管理,让‘一根针’带动‘千条线’。”济宁市委编办副主任朱统凯表示。
济宁市还出台三批《“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印发《乡镇(街道)职责任务清单》,防止上级部门以“属地管理”为由搞“责任甩锅”。明确“一票否决”事项、各类“责任状”和考核评比等,解决向下推卸责任问题。完善“乡呼县应、上下联动”机制,构建乡镇(街道)呼叫、部门集结、一线解决问题的工作格局。
与此同时,济宁市以创新管理体制为抓手,激发基层干部干事活力。探索实施“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管理模式,为乡镇(街道)发展蓄势增能。近年来,济宁市县先后向乡镇(街道)下沉事业编制5593名,充实到综合执法、为民服务等重点领域。聚焦基层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主要职能,综合设置4个内设机构加1个党政事务综合办公室,因地制宜设置应急安全、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公共文化等事业单位,确保同一类型的乡镇(街道)机构设置在县域内相对统一,推动条块关系更加理顺。
不仅如此,济宁市还以执法力量下沉为突破,提升基层整体治理能力,打造“赋权执法+下沉执法+委托执法+一体管理”的基层综合执法共同体,破解基层“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难题。在全市156个乡镇(街道)统一设置综合执法机构,统筹辖区内派驻执法队伍和基层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加大人员下沉力度,确保县区执法队伍90%以上的执法力量下沉到基层一线,实现“县属、镇管、镇用”。乡镇(街道)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第一时间通报县直部门,县直部门发现违法线索及时交由乡镇(街道)办理,形成信息资源共享、上下协同联动的综合执法格局。
执法力量沉下去,治理效能提上来。前不久,邹城市举行的一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集中行动,就改变了过去镇街面对违法行为无法及时执法的状况。“主干道商户违规店外经营、广告牌落地等乱象得以整治,道路交通拥堵状况得到缓解,执法力量的下沉让我们办成了很多之前想办没办成的事。”邹城市中心店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黄永波说。目前,邹城市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共向16个镇(街道)下沉203名执法人员,今年以来,各镇(街道)下沉执法人员共开展日常巡查和执法活动1192次,群众满意度达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