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起步区黄河大道、子美街限制有关车辆通行-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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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4/10 10:14:37
来源:济南起步区融媒体中心

济南起步区黄河大道、子美街限制有关车辆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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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济南市起步区发布黄河大道和子美街限制相关车辆通行的通告,自2024年05月01日零时起实施。

黄河大道(北起孙耿大街路口、西至邢家渡干渠西路)主路(以下简称“黄河大道快速路”),按照城市快速路管理;黄河大道其余路段(东起邢家渡干渠西、西至济乐高速西)主路、黄河大道全线辅路及子美街,按照城市主干路管理。

黄河大道和子美街全路段(路口除外)全天24小时禁止危化品运输车通行。

黄河大道快速路路段、会展中心通道辅路(隧道)限高2.9米,全天24小时禁止重型、中型载货货车,大型、中型客车,专项作业车,危化品运输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摩托车,非机动车,行人通行。

黄河大道(崔邑大道路口至邢家渡干渠西)辅路、黄河大道(邢家渡干渠西至济乐高速西)主路及辅路、子美街(以上均不含路口,垂直方向允许通行)6:00至22:00禁止重型、中型载货货车,专项作业车,拖拉机通行。

黄河大道会展广场路段(崔邑大道至清济大街)限高2.2米,禁止超高车辆通行。 

限制通行车辆可通过X201(济太路、永吉街)-国道104-国道308、X202(回孙路)-国道104-国道308、青银高速(G20)-国道104-国道308绕行,禁行重、中型货车,专项作业车,危险品运输车,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确因生活、生产需要通行禁行区域,可通过交管12123申领城市货车通行码。

凡违反通告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纠错】 【责任编辑:夏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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