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山东省推进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计划于今年年底前,完成已编码登记的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任务。
据测算,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量接近移动源排放量的50%,低标准的老旧机械冒黑烟、排放超标现象明显超过国三、国四标准的机械,已成为制约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因素。
2022年,山东省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机械淘汰更新试点,累计淘汰更新机械4000余台。目前,山东省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机械存量已从2023年初的4.5万台降至1.74万台。根据该《工作方案》,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机械淘汰更新将于2024年年底前完成。
为防止盲目淘汰,山东省生态环境部门负责逐台核实并筛查确认已编码登记的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机械信息,包括机械环保号码、机械类型、发动机型号等,形成淘汰更新清单,与其他相关部门共享信息,按照清单逐台开展淘汰销号工作。
为激发机械所有人(单位)淘汰更新老旧机械的积极性,《工作方案》提出,鼓励各地积极筹措资金,结合本地实际出台淘汰更新及奖补工作方案;鼓励各地综合采取财政、金融等措施,如绿色信贷、融资租赁等,推广应用新能源机械,为老旧燃油机械淘汰更新提供更多选择;鼓励机械生产销售企业开展折扣、优惠等活动,让利新购置机械用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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