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结算”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重要民生工程,连续多年写入山东省政府工作报告。据统计,2023年,全省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突破1万家,住院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超过90%,提前两年并超额完成“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量化指标任务。
试点引路 住院费异地结算率超90%
回顾过去几年,山东省通过试点引路,渐次实现了住院费用、普通门诊费用、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统筹地区全覆盖,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可及性大大提升,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由“不可能”变为“可能”。
据统计,2023年,全省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突破1万家,异地就医直接结算1114.46万人次,为群众减少垫付227.62亿元,较2022年同期分别增长75.24%、193.07%、45.91%。2023年住院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超过90%,提前两年并超额完成“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量化指标任务。
重磅政策 提升异地就医结算便捷度
为了推进政策优化集成、管理规范统一、业务协同联动、服务高效便捷,进一步破解堵点难点问题,近年来,山东省医保局会同省财政厅出台了连续出台了两项重量级政策。
山东省异地就医的标志性政策有两个,第一个政策是2021年10月,省医保局和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调整我省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大力推出“通简消放降”系列措施,群众异地就医便捷度大幅提升。“通”就是开通自助备案服务,基本形成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备案模式,跨省急诊抢救和省内临时外出就医无需备案;“简”就是简化异地就医人员分类,将此前多种分类、多种政策整合为异地长期居住和临时外出就医两类;“消”就是取消备案证明材料,全面推行承诺制,实现“免材料、免审核、即申请、即办理”;“放”就是放开异地就医医疗机构限制,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即可在就医地所有联网医疗机构享受直接结算服务;“降”就是降低首先自付比例,将临时外出就医首先自付比例统一降到10%以内。
第二个政策是2022年9月,省医保局和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在原有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异地就医结算服务:无第三方责任外伤可直接结算,允许补办备案后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支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
一卡通行 助力医保统一大市场建设
山东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开始于2011年。2021年,以异地就医自助备案国家试点为契机,进一步优化备案服务,实现自助备案全覆盖;全面取消备案证明材料,实行承诺备案制;实现掌上、网上、电话、窗口等多渠道办理。截至2021年底,基本实现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和异地就医备案线上服务统筹地区全覆盖。2021年,2个统筹区启动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2022年迅速实现了所有统筹地区的全覆盖。2021年,医保个人账户异地就医购药“一卡通行”山东模式进一步成熟定型,医保卡个账异地刷卡免备案,省内“一卡通行”全覆盖和跨省刷卡结算,我省“一卡通行”定点医药机构开通5.9万家、累计刷卡结算3150万人次、个账支出48亿余元。
异地就医结算推动了医保助力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进程。一方面,持续简化优化异地就医备案服务,促进了劳动力要素自由流通。劳动力是打造统一大市场的要素和资源市场的关键一环。健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提升服务效果,有助于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促进劳动力、人才跨地区顺畅流动。2023年,外省来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人次同比增长424.47%,基金支出同比增长78.22%,流动人员来我省就医有“医靠”,为我省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另一方面,异地就医结算推进优质医疗服务资源共享,助力推进医疗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截至2023年12月底,截至2023年底,异地就医住院联网定点医疗机构4250家,实现具有住院功能的医疗机构应开尽开;普通门诊联网定点医疗机构10178家,实现乡镇全覆盖;高血压、糖尿病等5种门诊慢特病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5206家,实现县域全覆盖,医疗机构开通数量位居全国前列。(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