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是万物之本,生命之源,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相比大气、水污染,土壤污染治理也更难。土壤污染来源范围广、污染类型多样,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和滞后性,源头防控和末端治理仍面临较大压力。
“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部确定了全国13个地区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探索土壤污染防治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青岛作为先行区建设城市之一,聚焦土壤污染源头预防、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监督三大任务方向,先行先试,不断在制度、机制等方面寻求改革突破,目前已基本形成了17项改革发展成果,推动完成20个污染地块修复,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为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青岛经验”。近年来,全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始终保持100%,留住了最美的绿水青山。
在生态环境保护中,青岛将以先行区建设为契机,全面准确落实精准、科学、依法治污要求,做到精准施策,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源头防控,全生命周期管理
走进董家口化工产业园众多化工及新材料企业,会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他们的污水管网不在地下,而是架设在半空中,一旦出现污水渗漏等问题就能立即发现并及时处置。
董家口化工产业园在建设之初就高度重视园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打造了从规划设计、施工建设、运行生产到关闭退出的土壤污染风险源全过程监督管理模式。值得一提的是,园区14家新建企业和新建项目工业污水全部采用“一企一管”或“多企一管”,通过架空管廊明管输送至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这样的明管输送管道就建了约37.26公里,从源头降低项目对土壤环境的污染风险。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原则,这是《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的明确要求。在净土保卫战中,青岛重点在源头管控上下大功夫,不欠新账。
“我们探索建立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将全市172家化工、电镀等重点行业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名录,盯紧企业新改扩建、生产运营、关闭退出等各环节,能够完整、准确、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定义务,极大提升了土壤源头防控监管效率。”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环境和固体废物处副处长邢丽告诉记者。
为推动重点监管单位落实好主体责任,青岛探索建立“123工作机制”,即实施“1份表单”、推进“2项工作”、制定“3本台账”,聚焦企业在土壤污染防治中管理和技术需求,梳理汇编国家、省和市政策标准文件,印制企业明白纸,开展现场帮扶和专门培训,打通政策法规落地“最后一公里”。“我们在全国创新制定了重点监管单位排污许可证土壤污染防治表单,印发土壤污染防控法定义务履行工作指引,建立土壤有毒有害物质字典,让企业知道‘做什么’‘怎么做’。”邢丽介绍。
这一机制实现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从“在役”到“退役”土壤污染防治全流程覆盖,形成了“法定义务落实、防范新增污染、防止污染扩散”全生命周期管理,严防增量,切实做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
严格准入,化解土地供需矛盾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大量工业企业搬离城区,原地块用作建设用地开发。对青岛而言,“人地关系”比较紧张,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比较高,伴随着城市更新建设和转型发展,老城区的低效用地亟须得到活化、盘活,对土壤修复、地块流转的速度要求也高。
“土壤一旦遭受污染,修复周期长、投资大、程序严,往往土壤修复处置能力和速度赶不上后续开发利用的进度。”邢丽介绍,为推动化解安全用地供需矛盾,青岛率先在全省探索开展土壤修复分阶段效果评估,选取原青钢Ⅲ号-2片区地块开展试点,为地块再开发利用建设工业遗址公园争取了一年的时间,这一模式兼顾促发展与保环境。
为全力保障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安全用地需求,青岛市生态环境部门主动靠前服务重点项目,提前排查应调查地块清单,提前告知管理要求、流程,对难点重点地块现场“把脉”,加快污染地块修复进度。目前已推动20个地块修复,修复面积2860亩。
城市要实现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既要服务项目落地,更要守牢安全底线。“我们强化部门协作,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严格落实‘三不’规定,对未确定达标地块,坚决不征收、不出让、不办理用地手续。”邢丽表示,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青岛市生态环境部门依法组织评审有关报告2308个,保障13.74万亩土地的安全投入再开发利用,让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全部实现安全利用。
青岛先行先试,在全国率先实施了污染土壤转运联单制度,明确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修复施工单位、承运单位和异地处置单位等各相关方的责任和义务,对污染土壤实行全链条管理。同时运行电子转运联单,实现污染土壤移出、承运、接收的全过程数字化管理,确保污染土壤转运监督管理有始有终。
在质量管理上,青岛建立了全过程质量监管制度,细化各环节监管技术要求、程序等,深化监督检查结果应用,全面形成“行为约束、技术规范、考核监管”的多重质量管理机制。
青岛是全省唯一开展先行区建设的城市,试点过程中一共确定了10项主要任务,要形成25项工作成果。经过2年多的探索实践,青岛市已经基本形成了17项成果,印发了10项制度文件,生态环境部在全国推介青岛市经验做法。青岛将继续加大先行先试力度,着力构建行之有效的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先行区建设带动作用,推动土壤环境高水平保护,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全国全省打造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示范样板。(记者 吴帅)(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