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济宁全市法院积极探索创新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机制延伸司法职能,在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之路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凝聚合力 撑起“法治晴空”
“你们跟爸爸还是跟妈妈?”两名孩子正在面临“两难抉择”。在一起离婚纠纷中,双方均同意离婚,却对两个未成年女儿抚养问题争执不下,诉至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双方剑拔弩张,坚决不同意调解。随后,法官会同调解员来到村委、学校等实地调查,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在征得女方同意的基础上,组织两个孩子来到法庭,和大半年未见面的父亲及爷爷奶奶见面。在法官的柔声细语中,孩子们也向爸爸及爷爷奶奶表露了内心真实的想法。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两个女儿跟随母亲生活,父亲按月支付抚养费,每隔一周探望一次。
这是济宁全市法院把对未成年人优先保护落到实处的一个“小案”。如何为未成年人撑好“保护伞”?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介绍,他们立足孔孟之乡文化优势,汲取优秀传统文化基因,将“和”“仁”“孝”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思想融入家事审判和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中,形成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审判机制。
济宁全市法院密切与公安、检察、司法部门协作配合,加强与学校、共青团、妇联、工会等有关部门沟通联络,通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情况,通过数据会商研判分析,共同商议对策,实现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全方位保护。
寓教于审 助力“向阳而生”
未成年被告人小孙,在明知他人进行网络赌博活动的情况下,仍先后利用自己的银行卡、从朋友处收来的银行卡,为网络赌博犯罪提供转账帮助并从中获利,被曲阜市人民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经法庭调查,小孙的父母平时忙于生计,疏于对他的监护与管理,导致其一度沉迷网络游戏,沾染了不良习气,由此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案件宣判后,曲阜市人民法院依法向小孙的父亲孙某甲发出《家庭教育令》,让其签署《家庭教育家长责任承诺书》。在家庭、法院的双重关心和鼓励下,小孙重拾生活信心、感受家庭温暖,对未来的规划逐渐清晰。
“依法带娃”不再是简单的“家务事”,而是被纳入法律规制范围。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实施意见,对有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在判处较轻刑罚后,依照规定对其犯罪记录实施封存保管、限制公开,帮助少年犯通过教育改造,使其能够阳光回归,无痕融入社会。
守护成长 播撒“法治种子”
“开庭!”近日,随着“审判长”法槌落音,一场别开生面的模拟法庭拉开序幕,济宁学院附属小学40余名师生走进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沉浸式体验庭审全流程。法官们结合身边真实案例,通过“看得见、听得到、摸得着”的方式,将法律的种子播撒在青少年的心田。
近年来,济宁全市法院坚持法治教育“引进来”与普法宣传“走出去”相结合,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夯实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
另外,济宁全市法院积极响应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意见》,向离婚案件当事人发出提示卡,对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行为进行早期预防。截至目前,已发出《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卡》329份,切实做到将防治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关口前移。同时,针对涉未成年人案件中暴露的校园暴力、校园周边风险排查、师德师风教育、留守儿童关爱等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和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向公安局、妇联、教体局等职能部门发出司法建议11份。
“我们为所有的未成年人案件特设‘绿色通道’,在确保审判质量的前提下,强调快审快结。我们将继续用心用情深耕细作,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重点,用更加扎实的‘案内’工作、更加精细的‘案外’工作,推动新时代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迈向更高水平。”济宁市中级法院主要负责人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