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启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 单辆车补贴最高不超600元-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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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0/26 10:39:27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济南启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 单辆车补贴最高不超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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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市定于10月26日全面启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活动持续到今年的12月31日。今天,记者从济南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此次活动明确,对消费者交回个人名下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新电动自行车的,给予新车销售价格20%的一次性立减购置补贴、单辆车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对交回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给予新车销售价格20%的一次性立减购置补贴、单辆车补贴最高不超过600元。

  ▶▶可通过交旧换新、现买立减方式参与

  电动自行车作为城市出行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大市民快捷便利出行选择的重要方式。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统筹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各地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要求开展的。

  《济南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由市商务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供销社等部门组织实施,旨在合力推进全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以市场为主、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方式,鼓励消费者将个人名下的老旧电动自行车更换为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可以通过交旧换新、现买立减方式参与。对消费者交回个人名下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新电动自行车的,给予新车销售价格20%的一次性立减购置补贴、单辆车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对交回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给予新车销售价格20%的一次性立减购置补贴、单辆车补贴最高不超过600元。本次活动补贴可与厂家销售各类优惠叠加,范围覆盖全市主流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门店和品牌,满足市民多样的消费需求。

  ▶▶简化注销流程方便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本次活动中个人消费者购买新电动自行车须交售旧电动自行车,交售旧电动自行车与购买新电动自行车的个人必须一致,交回的旧车需含电池组,购买新车日期应在2024年10月26日至12月31日之间的有效活动期内。

  主要流程是,个人消费者扫码登录或小程序搜索“泉城购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平台”实名注册后,提交旧电动自行车信息,系统会对信息进行验证,认证通过后生成政府补贴资格码。资格码5日内有效,失效后有1次激活机会,激活后重新获得5日有效期。领取资格码后,在参与活动的销售企业用于支付环节按规定标准享受政府补贴,购买新车后,带牌销售的同步在门店完成新车上牌手续,或由销售企业协助到指定网点办理新车上牌。销售企业登录平台填写新车信息、销售信息和企业信息。旧车代收点收购旧车后建立旧车回收台账,由回收企业将车架报废处理,旧蓄电池交由有资质的企业进行报废处置,确保旧车得到规范处理。

  值得关注的是,我市在电动自行车注销登记环节推出了多项便民举措。

  针对个人以旧换新的车辆,简化了注销流程。车主本人不需要亲自办理注销手续,只需要在商务部门公布的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网点提交旧车,留存好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写明:仅限于办理电动自行车注销业务,复印无效)、原车及车辆号牌,并现场填写好注销情况说明即可。后期,报废回收企业会集中回收、办理注销。

  同时,对于登记在单位名下车辆以及车辆已灭失的个人,有办理注销需求的,可采取以下举措:对于需要批量注销的,可拨打济南车管服务热线“66712345”,申请上门服务,公安部门会及时安排工作人员上门办理。电动自行车车主本人,可到全市89家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服务点办理注销登记。车主无法亲自到现场办理的,可委托他人到全市51个交警中队或社会代办服务点办理。

  ▶▶不得出现随意涨价、强制和捆绑消费等行为

  与此同时,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指导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依法组织查处销售电动自行车的蓄电池、控制器、电动机、充电器等关键零部件与产品合格证不一致、产品信息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要求等违法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将重点检查延伸服务及销售商品是否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捆绑服务收费;是否存在标价之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是否存在违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强制消费、诱导消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等问题。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公示的价格标准进行收费,不得出现随意涨价、强制和捆绑消费等行为。(张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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