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山东省医疗保障局主要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深化医保制度改革,更好保障病有所医情况。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左毅介绍,近年来,全省医保系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执行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医保局工作要求,不断深化医保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多层次医保体系建设,积极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坚持加强医保制度建设,着力完善综合保障体系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医保制度改革,加快健全完善多层次医保体系。
稳步提升基本医保待遇水平,严格落实待遇清单制度,启动职工医保省级统筹;职工、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80%和70%左右,基层医疗机构居民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65%,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提高到75%,全省统一的门诊慢特病达到80种。
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进一步筑牢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风险长效机制。
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实现全覆盖,16市陆续启动并加快推进居民长期护理保险扩面。
不断完善生育支持政策,进一步提高二孩、三孩生育保险待遇水平,将辅助生殖、分娩镇痛所需椎管内麻醉术等纳入医保报销。
支持商业医疗保险发展,16市全部推出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有力发挥了补充保障作用。
坚持深化协同发展治理,着力减轻就医购药负担
充分发挥医保职能作用,积极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
常态化推进集中带量采购改革,累计落实国家集采、省级集采、省际联采的药品737种、高值医用耗材30类;创新推进集采药品进基层活动,增强基层群众集采药品可及性;实施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机制,实现集采药品和医用耗材全覆盖,平均结算周期缩短至27个自然日。
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精细化推进DRG/DIP支付方式(医保部门与定点医疗机构之间打包结算付费的一种形式,其中DRG付费是指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IP付费是指按病种分值付费),3920家医疗机构启动DRG/DIP实际付费,机构、病种、基金覆盖率分别达100%、93.5%、89.4%;积极探索多元复合支付方式,统筹推进门诊、稳定期住院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完善适合中医药特点的支付方式,努力实现医、保、患三方共赢。
稳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实施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突出体现技术劳务价值,支持重点专科、优势学科和创新技术发展。
扎实开展挂网药品价格专项治理,16市均已上线定点药店药品价格查询比价程序,覆盖药品信息4.04万余条,药店药品价格更加透明。
坚持优化医保公共服务,着力提升医保办事效能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提升服务质效,努力提高医保办事便利化水平。
巩固拓展全民参保成果,健全医保参保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参保扩面,常住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5%。
深入实施医保服务流程再造,制定医保服务地方标准18项,申办材料、办理时限、办事环节分别压减60%以上,医保经办服务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掌上办”。
积极落实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省内和跨省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数量居全国前列,直接结算率达到90%以上,实现高血压、糖尿病等5种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县域可及。
织密筑牢基层医保服务网络,建成运行基层医保工作站(点)3.5万家,培育基层“医保明白人”3.8万名,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医保服务体系全覆盖。
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今年在落实国务院、省政府重点事项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事项内涵,共推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新生儿“落地即参保”等24个重点事项,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全力服务全省新旧动能转换,建立使用“双招双引”人才医疗保障服务平台,制定出台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助力银发经济发展、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发展等政策措施。
坚持强化医保基金监管,着力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完善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加大基金监管力度,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强化制度化常态化监管,健全完善医保基金监管责任体系、执法稽核规范、处理处罚制度、信用管理机制等制度规范,常态化开展经办审核、基金稽核和监管执法,2023年以来全省共追回医保基金17.15亿元、罚款2.63亿元。
强化信息化智能化监管,全面部署应用医保智能监管系统,大力开展反欺诈大数据应用监管试点和药品耗材追溯码采集应用试点,构筑起事前提醒、事中审核和事后监管“三道防线”。
强化协同化社会化监督,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完善举报奖励措施,健全行行、行刑、行纪衔接机制,2023年以来共向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移送定点医药机构669家、个人78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