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批复,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济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在批复内容中,济南的城市性质被定位为“山东省省会,黄河流域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要求济南发挥北方先进制造业基地、北方商贸物流中心、区域性科技创新高地等功能,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济南篇章。
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是《规划》的重要方面。根据批复内容,到2035年,济南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03.27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43.5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238.00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456.03平方千米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21.9亿立方米。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以及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等安全保障空间。
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批复要求强化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节点作用,发挥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的引擎作用,带动山东半岛城市群高质量发展,形成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新示范,加强济南都市圈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的区域协同,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加快构建区域协调、城乡融合的城镇体系,提升中心城区服务能级,稳步推进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有序开发,强化市域城镇间的协调联动和功能互补。系统推进黄河两岸生态保护,筑牢南部泰山山脉重要生态屏障,国土空间开发利用应严格保护泉域补给区和地下水径流通道。保障现代都市农业空间需求,拓展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空间。加强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完善多向联通、多式联运的对外对内通道,建设安全便捷、绿色低碳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统筹水利、能源、环境、通信、国防等基础设施空间,积极稳步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优化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区域布局,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加强对城市建筑高度、体量、色彩等空间要素的管控引导,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城区和历史文化街区,构建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空间体系。
为做好规划实施保障,批复要求,济南市人民政府要依据经批准的总体规划编制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依据详细规划核发规划许可,加强城市设计方法运用,建立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统筹管理制度,强化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建立健全城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