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申请公租房,通过‘一网通办’‘爱山东’APP,都可以实现资格审核数据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群众申请更加方便,而且申办更加公开透明。”今年以来,日照市住房保障围绕住房困难群众住有所居,聚焦业务办理慢、跑腿多等问题,主动向前服务,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数据跑腿智能模式,在“一网通办”平台开通住房保障申请业务,实现了公租房业务“网上办”“掌上办”,目前已办理1626件。
这是一件事关住房困难群体“安居梦”的民生要事,从起步发展,到如今“托起稳稳的幸福”,16年发展历程中,日照始终揣着热腾腾的为民情怀:
2008年,启动廉租房建设;
2010年,启动公租房建设;
2013年起,累计12次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并公布日照市住房保障中等偏下收入、低收入家庭标准线,进一步降低了住房保障门槛;
2014年,日照市廉租房与公租房并轨,通过实物保障和发放租赁补贴方式,发挥政府住房保障的“兜底”作用,实现了对符合条件的城市住房困难群众的“应保尽保”;
2019年以来,抓数据赋能保民生安居,在全市启用公租房信息管理系统,用于办理公租房申请审核、年审、实物配租、租赁补贴、收租代扣等业务;
2024年,日照市公共租赁住房线上申报渠道增加到4种:“安居齐鲁”微信公众号、公租房APP、网页端、“爱山东”APP安居齐鲁板块,让群众申报公租房更加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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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以来,日照市共投资3.7亿元,市区政府公租房房源增加到1484套,市区已配租政府公租房1393套。今年以来,全市发放租赁补贴537户,金额165万元;完成政府公租房配租231户。
为把好“准入关”,早在2014年,日照市便出台《日照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并做好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住建部门加强与发展改革、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规划、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统计、税务、住房公积金管理、人民银行、金融监管、行政审批、大数据等部门工作对接,摸清城市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取得居民居住证的台湾同胞)、新就业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基本住房需求情况,对政策准入进行微调,还根据市区商品房租赁市场租金现状,适时调整住房保障补贴发放标准。
住房保障工作进一步提质扩面。住房保障申请条件调整为“城市居民夫妻双方平均年龄、单亲家庭及未婚申请人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以上”;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条件调整为“在日照市适用区域内稳定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正常缴存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符合住房保障政策的城市居民、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及时纳入当季公租房配租、租赁补贴发放名单,享受到住房保障。
在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工作的崔女士就是符合住房保障政策的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之一,收入中等偏下,2022年8月入职后,她便在市住建局官网主页的公告中找到了申请公租房的方式。
“全程都在APP上操作申请,很快便经过审核,得到了租住资格。”她告诉记者,如今她租住的政府公租房有56平方米,年租金3024元,是周边市场价格的一半左右,为初入职场、收入不高的她减轻了不少经济负担。
“很多像她一样的新就业职工,通过政府公租房获得了住房保障,为刚刚起步的事业‘减负’,这也有助于日照城市发展吸纳人才人气。”市住建局住房中心刘源说道。
为了让更多城镇低收入家庭充分享受发展红利,日照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向前一步,开展住房保障政策“三进三到位”(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政策宣传到位、办理服务到位、政策落实到位)专项行动,着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助力困难群众“住有所居”,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今年以来,日照市不断推进住房保障提质扩面工作,加大对《日照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的宣传力度,通过文件宣传解读,扩大群众政策知晓度,组织开展了住房保障政策“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集中宣传活动,并在关键节点长期设立政策宣传受理点,让广大大中专毕业生、城市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公共服务行业和部分劳动密集型企业员工近距离了解住房保障政策。
为破解公租房申请难、审核难、退出难、收租难等难题,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承租人少跑腿”的服务目标,切实提高公租房保障服务的便捷性,在2020年上线公租房信息管理系统的基础上,今年6月,日照市还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公租房系统租金批量代扣、补贴代发,动态、静态二维码缴费,公租房系统与房产、社保、公积金系统的对接,方便了群众租金收取、补贴收取,提高了政府审批质效。
与此同时,本着“坚持数据赋能,深化数据共享应用”的原则,努力推动公租房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与其他数据库的关联共享,先后接入省级数据板块,使群众申报公租房更加便捷。
在大数据赋能支持下,住建部门牵头开展“并联审查”或“联审联查”,住房、收入、车辆、社保、婚姻等资格审核所需信息的实时调取,以及相关学历信息的及时核对变得更加方便快捷。
同时,市住建局还积极探索为现有公租房赋二维码工作,为房屋增加“身份标识”,并以适当方式公开,实现申请人扫码查询、选择意向房源,主管部门根据房源情况、选房意向等信息,灵活组织线上选房、公开配租。
在畅通准入渠道、实现应保尽保的同时,落实动态退出机制。经审核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未按照规定时间提出续租申请或者按照规定不予批准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不超过3个月的搬迁期限内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为无房人员、外来人员、低收入人员提供一个居住之所,这是一座城市有‘温度’的表现。”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和日照实际,对不同层次的住房保障群体,实施分类保障,让他们感受到这个城市对‘乐居、立业’最大的诚意,共享城市发展红利。”(记者 刘江雪 通讯员 王忠波)(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