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宁新闻网记者从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到,济宁市印发了《济宁市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调整优化采煤塌陷地治理的管理机制,持续提升服务发展效能。
《办法》明确了实施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各级责任分工,夯实了煤矿企业治理的主体责任,鼓励煤炭企业探索绿色开采技术,减少新增塌陷。要求持续做好采煤矿区土地塌陷损毁监测,以此为基础,结合区域发展,合理制定规划计划,科学有序推进治理。同时,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规范实施治理项目,切实保障治理工作成效。
《办法》的印发,将推动全市采煤塌陷地治理再上新台阶。记者了解到,济宁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产业转型升级、绿色持续发展,建立健全机制,整合部门力量,矿地联动配合,全面推进塌陷地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在坚守耕地红线、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维护矿区群众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全面实现塌陷包袱资源化转变。至2024年底,全市累计治理稳沉塌陷地56.84万亩,其中历史遗留塌陷地12.56万亩,治理率均达到100%,完成省下达的双100%(治理稳沉塌陷地100%、历史遗留塌陷地100%)目标。
济宁市将持续抓好《办法》政策解读、宣传引导、贯彻落实等工作,细化配套措施,强化督导落实,持续深入推进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构建煤炭资源开发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空间开发格局,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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