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大代表,临沂大学科学技术处处长王梁:
更好发挥经营主体作用,推进共富乡村建设
山东是农业大省,更好发挥经营主体作用,推进强村富民,意义重大。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应充分发挥乡村人才“顶梁柱”、农村共富“带头人”作用与经营主体作用,推进共富乡村建设。加快制定乡村经营的地方标准,对乡村经营进行规范引导。深入挖掘乡村特色文化,系统制订品牌化经营规划,就乡镇(街道)、组团、重点村等进行个性化、差异化定位,形成县域与镇街、组团、乡村之间科学的品牌矩阵,构成各具鲜明特色而又相互赋能的经营格局。
建议聚焦乡村优势特色产业,多维度搭建招商平台,规范工商资本运作,与农业农村资源要素实现优化组合、高效配置。积极引导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体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带动小农户打通从农业生产向加工、流通、销售、文旅等环节延伸的路径,让小农户增收渠道扩展到二、三产业。
【纠错】 【责任编辑:张建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