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山东省枣庄市委办公室、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枣庄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配套印发《枣庄市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分细则(试行)》。
此次出台的《实施方案》紧密围绕“强工兴产、转型突围”目标,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举措,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工作注入强劲动力。依据《实施方案》评分细则(试行),全市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设置“好、较好、一般、较差、差”5个评价等级,精准核算领导干部的“生态账本”,推动领导干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
《实施方案》旨在通过审计揭示问题、科学评价、规范管理,推动有关领导干部严格履行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实施方案》在贯彻落实山东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要求的基础上,聚焦“强工兴产、转型突围”目标,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共性与个性兼顾、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建立符合枣庄实际的科学、规范、合理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为推动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提供制度保障和审计支撑。
《实施方案》从资源环境相关决策与监管职能履行情况,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并统筹运用监督考评结果,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综合治理情况,资源环境相关资金项目管理绩效等4个方面11项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建立相应的指标评价方法。同时,对领导干部在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工作中开拓创新、积极作为取得显著成效的实行正面加分激励,对特定负面事项实行强制评价,通过综合评价和特定事项评价,推动领导干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要求,聚焦结果运用和长效机制建设,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结果及整改情况运用到对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奖惩工作中,纳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建立健全审计评价和问题整改长效工作机制,完善约谈制度,对重大问题实行专项督导、挂销号管理;推动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有机贯通,建立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的协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