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职业资格证书改革需要,服务保障消防领域社会就业,根据国家消防救援局统一部署,自2025年4月10日起,山东省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启动新版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印发工作。
新版证书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8年版职业资格证书样式,沿用旧版证书的颜色,对证书内页进行了调整,加盖国家消防救援局、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印章,以及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
此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发的旧版证书仍然有效,考生无需进行更换。证书相关信息可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s://www.osta.org.cn/)查询验证。
新版证书由国家消防救援局监制,各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本地区证书印制、打印、发放等工作。自2025年4月10日起,对在山东省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参加消防设施操作员鉴定考核合格的人员,在10个工作日内送达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提供证书邮寄“送证到家”服务(邮费到付)和现场发放服务,考生自愿选择。现场发放的证书应由本人领取,确需委托他人代领的,应提供持证人和代领人身份证件和委托书等。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由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代为保管,保管期限为自考试结束之日起5年。
职业资格证书存在印刷质量问题、打印效果问题,或者因证书遗失申请补发、境外就业申请换发的,由山东省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负责审核办理,补发或者换发的证书使用原证书编码并在备注栏内注明。(高曼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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