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山东省德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德州市关于整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的公告》,决定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重点包括导游乱象方面,未取得导游证或伪造、冒用、租赁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违规行为;导游擅自变更行程或拒绝履行旅游合同的行为;导游服务态度恶劣,甚至对游客进行言语侮辱的行为;导游在执业过程中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索取小费的行为;导游讲解过程中存在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尊严和社会公德的言语;其他违法违规突出问题。强制消费方面有合同中有表述含糊不清、价目不明确,以及条款中的强制消费暗示;导游在执业过程中以各种方式诱导、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消费(包括但不限于自费项目和购物)。
投诉举报
广大市民和游客可通过以下方式举报旅游市场中的不法行为:
1、德州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534—12345
2、德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0534—2231578、2231510
办公地址:德州市广播电视台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日)
其他事项
为便于开展违法线索快速查办,请举报人在举报问题线索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举报内容等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旅游合同、发票、行程单、线路广告、照片、录音、录像等),并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取证,不得虚构、夸大事实及诬陷他人。
保密承诺: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纠错】 【责任编辑:王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