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中区法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新闻通报会-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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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6/06 16:00:56
来源: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中区法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新闻通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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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4日,在第54个“六五”环境日来临之际,济南市中区法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新闻通报会。市中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梁伟,兴隆法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张来安出席会议,审管办(研究室)主任李冬华主持会议。

  梁伟发布了市中区法院2022年以来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暨市中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绿皮书(2022-2024),张来安通报了市中区法院环境资源保护四起典型案例。

  近年来,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贯彻落实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扎实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法庭(兴隆人民法庭)建设,聚力打造环境资源审判特色品牌,用司法护航美丽市中发展,筑牢生态文明保护屏障,努力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贡献司法力量,厚植助力市中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保障绿色发展的生态底色。

  完善机制运行,打造环资审判市中品牌。推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归口审判模式,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内设于兴隆人民法庭,构建涵盖审判机构、审判机制、审判理念、审判规则和审判团队的“五位一体”专业化体系,多维度保障环资审判工作高质量开展,提升审判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服务发展大局,践行环资保护职责使命。秉持依法履职、绿色发展、系统保护、最严法治、协同治理等新时代五大环境资源审判理念,紧扣国家战略与区域发展需求,以司法力量护航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府院联动深度和广度,与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等多部门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在信息共享、案件会商、联合执法等方面形成常态化机制,共同应对环境资源保护难题。

  坚持严格保护,守护绿水、青山、净土、蓝天。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环境资源,案件审理过程中聚焦“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目标要求,运用判处刑罚、承担损失、公开赔礼道歉等形式,对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进行惩处。

  下一步,市中区法院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准确把握发展与保护协同共生的辩证关系,严格遵循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保护的科学路径,为谱写美丽市中生态文明新篇章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完)

【纠错】 【责任编辑:张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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