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探索“标准地”出让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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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9/10 11:23:56
来源: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滨州市探索“标准地”出让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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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聚焦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在全省率先全市域推行“标准地”出让模式,通过一系列制度创新、流程再造和政策协同,有效提升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优化了营商环境,为地方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作为工业大市,滨州拥有铝业、纺织等全球领先的产业集群,培育了五大千亿级优势产业体系。但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土地资源紧缺、利用粗放、审批效率低等问题逐渐凸显,成为制约产业升级的瓶颈。

  2018年起,滨州在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基础上,率先在全省推行“标准地”出让改革。

  制度设计:构建“标准地”政策体系

  滨州市将“标准地”改革作为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前沿阵地”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开路先锋”,构建起“1+4”制度框架体系。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关于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和依法高效利用的意见》《关于推行“标准地”出让制度改革的工作方案(试行)》等政策文件,将“标准地”改革连续多年纳入全市“113388”工作体系和《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市委、市政府领导坚持“逢会必强调节约集约,到县区调研必过问‘标准地’出让”,推动形成全市上下齐心协力抓改革的良好局面。

  自2023年起,产业园区新增工业用地全部实行“标准地”供应,实行出让合同与企业承诺书“双合同”管地模式,让各项控制性指标和部门职责更加透明、公开、清晰。

  产业赋能: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滨州坚持“工业立市、实业强市”,围绕打造“雁阵型”产业集群,全面推行“标准地”供应,激发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含金量”。

  一方面,围绕“把最好的资源配给最好的项目”,按照“好项目优先、大项目确保”原则,优先保障产业集群项目土地供给。在招商前端严把准入关,实行土地和企业双筛选,供前亮标准、供后亮承诺。部分县区创新增设“研发投入占比”等个性化指标,有效提升项目质量与产业集聚度。另一方面,将“标准地”与“亩产效益”评价、差别化政策相结合,根据企业履约程度、项目优质度,在用地、用电、用水、能耗、信贷等要素配置上实施关联驱动,引导资源要素更多流向“链主”企业和优质项目。

  滨州还鼓励通过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等方式使用土地,执行出让底价不低于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70%的调控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地成本。2022年以来通过灵活供地方式供应37宗、128.4亩。

  监管创新:确保“标准地”更标准

  滨州健全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体系,实行“谁提出,谁监管”的多部门联动履约监管机制。通过事前定标、按标出让、简化审批、依标施建、对标验收、全程监管,以承诺替代审批,并联审批替代串联审批,避免“审批马拉松”,实现“拿地就开工”。坚持流程精简再造,以“承诺制”代替“审批制”,赋能极简审批模式。实行技术审查和行政审批分离,按照“先设后立、设审同步,企业承诺、多证同发”原则,简化优化审批流程。规划许可取消设计方案审查前置条件,施工许可取消用地批准、施工图审查等前置条件,审批时限压缩超100天。

  山东京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仅用7小时即办结34张证照,将审批周期缩短至“半日办结”,项目较约定时间提前3个月开工、提前6个月竣工。

  推行履约健康查体,建立工业用地“供给—监管—退出”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和重大工业项目“过堂会”制度。制订实施履约奖惩政策和信用制度,将履约情况纳入企业信用体系,作为享受差别化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全面推行“标准地”达产验收推送和退出机制,未达到约定要求的,按实际差额比例核减土地使用面积,核减面积按原土地取得价格扣除已使用年限部分出让金收购。

  随着“标准地”改革持续深化,滨州土地资源配置更加高效,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产业升级步伐加快。这一改革不仅提升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更激发了经营主体活力,为滨州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动能,也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滨州经验”。(仲阳 孙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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