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记者从济南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目前,济南的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数量超过480万辆,去年3月以来,住宅小区新增充电端口40余万个。自10月1日起,《济南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正式施行。新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每个补贴600元。
据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闫立彬介绍,《规定》实施后,住建系统将按照“能建尽建、布局合理、安全规范、便民高效”的原则,持续推进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进一步满足居民充电需求。新建住宅小区按照有关标准,规划和配套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并按照规定同步交付使用;针对空间资源紧张的小区,利用周边有条件的公共场所、边角地、沿街道路建设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临时集中充电点。
鼓励各区县联合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引入占用空间小、简易方便的共享充换电设施,为既有充电端口提供有效补充。同时,鼓励有条件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和停放场所,为员工电动自行车“满电回家”提供便利。此外,将现场查验拟申请2024-2025年建设补贴且符合要求的充停设施,按照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桩600元/个、新增电动自行车停车棚60元/平方米的标准,市、区县政府按比例发放建设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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