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上午,山东省法院“带封过户”经验交流推进会在济南召开。山东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执行局局长孟祥刚出席会议并讲话。

与会人员先后参观了市中区法院、历下区法院中央商务区法庭;济南中院、德州中院、淄博市临淄区法院、枣庄滕州市法院分别就“带封过户”工作进行了经验交流;济南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生参加会议并介绍了济南法院执行工作情况。
会议主要推广了济南市法院“带封过户”财产处置执行模式,该模式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探索查封财产由被执行人自行处置的新模式,有效破解了传统司法拍卖处置周期长、变现价值低等问题。
去年以来,济南全市法院通过“带封过户”处置房产205套、房屋建筑面积约24663.68平方米,成交金额达3.61亿元。相关做法入选全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六批“最佳实践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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