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滨州市聚焦移动源污染治理,通过创新监管模式、强化技术支撑与深化部门协同等举措,全面规范检验行为,筑牢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屏障。
滨州市根据机动车检验机构信用等级和经营状况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对守法经营的检验机构减少检查频次,做到“无事不扰”。将技术服务融入监管全过程,组织专家开展现场技术指导,通过“体检式”检查发现并指导整改问题,全面提升机构检验水平。
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滨州市全面启用机动车环保监管信息平台,整合“天地车人”监控系统、遥感监测和黑烟车抓拍系统,实现检测数据实时采集、分析和预警,有效提升监管效能。
滨州市大力完善“环保+公安+交通+市场监管”联合执法模式,市县两级累计开展联合抽查76家(次),着力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推行重点名单制度,对处罚约谈次数多、异地车年检率高、自由加速法检测车辆多的检验机构纳入重点监管名单,推送各监管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建立健全案件线索移交、情报会商机制,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纳入部门联合惩戒范围,增强检验机构守法自觉性。(左新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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