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候鸟迁徙安全,山东省东营市五部门日前联合发布通告,在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周边部分区域设立无人驾驶航空器管控区,实施季节性临时飞行管控。
记者从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营市交通运输局、东营市文化和旅游局、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对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中获悉,每年秋季迁徙期(10月10日至12月31日)和春季迁徙期(2月20日至4月30日),为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的管控时段。管控区域覆盖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全域,及周边3公里范围内鸟类觅食栖息区域。
通告明确指出,无人驾驶航空器,是指没有机载驾驶员、自备动力系统的航空器,按照性能指标分为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和大型。临时管控期间,严禁有关单位和个人在管控区域内违法违规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
临时管控期间,因科学研究等工作需要,确需在管控时段和区域内使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通告指出,临时管控期间,对违法违规飞行行为,由公安机关会同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依法进行处理,必要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最后发出呼吁:请广大摄影爱好者、游客遵守通告规定,携手文明观鸟,守护湿地精灵,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家园。
【纠错】 【责任编辑:王媛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