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东枣庄公安交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便捷、经济的特点,已成为广大群众日常出行的“主力军”。截至目前,全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达到221.7万余辆,并保持逐年增长的态势,安全风险也随之凸显。特别是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超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等行为较为突出,不仅扰乱交通秩序,还增加了交通事故风险,对自身和他人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为此,枣庄交警在全市部署开展了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利用三个月的时间,提升头盔佩戴率,整治重点违法行为,消除道路交通风险隐患,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覆盖城区所有主次干道,重点商圈、学校、医院等周边区域,以及穿村过镇通行频次高的路口路段、农村出行集中区域。行动中,坚持宣传先行,营造浓厚氛围。依托交通安全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七进”载体,针对“一老一小”等重点群体加强分类宣传,教育提醒骑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遵规守法出行。利用LED显示屏、“两微一抖”等媒介平台,加强对电动自行车有关执法政策调整、开展集中整治等方面的报道,营造“铺天盖地”宣教氛围,最大限度提升集中整治覆盖率、知晓率、影响力。坚持科学管控,精准施策治理。紧盯路面主战场,分析近3年来电动自行车“事故高发路段”“高危违法行为”“高发时段”等方式,建立事故风险图谱、违法多发区域热力图,科学性、针对性部署警力开展集中整治。
在此基础上,实行“高峰劝导+平峰管控”的模式,在交通流量大的路口,高峰时段安排警力值守,重点进行劝导和快速处置;平峰时段,在问题突出区域集中警力,采取“大兵团”作战方式,持续开展集中行动,严厉查处未佩戴安全头盔、逆行、闯红灯等“五类重点违法”行为。另外,依托现有的视频监控资源,通过视频巡检、人脸识别、号牌识别等技术手段,对违法行为进行采集。对于被记录到的违法行为,采取点对点通知行为人的方式进行处理,确保“采集一起、处理一起”。对于多次违法或经通知拒不处理的,采取上门查处、到所在单位进行“面对面”教育处理的方式,实现处罚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刘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