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应急厅联合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信访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7部门于11月30日出台《关于建立生产安全事故线索共享联动机制的通知》,建立了全省各级应急、公安、民政、人社、卫健、信访、消防7部门间生产安全事故线索共享联动机制。该机制是全国首个省级层面的生产安全事故线索共享联动机制。
《机制》要求,各部门间建立事故线索共享联动会议制度,加强部门间密切配合和通力协作。对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人员伤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线索纳入共享比对范围,重点突出亡人事故。各级各部门要通过接警信息、网络监测、企业反馈等多种渠道,收集生产安全事故线索信息。公安、消防、卫生健康等部门接到疑似生产安全事故的相关信息、线索后,要第一时间向同级应急部门通报,并同时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各级应急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牵头落实生产安全事故线索定期比对措施,县、市级每季度比对一次,省级每半年比对一次。对通过各种途径、渠道发现的涉嫌瞒报生产安全亡人事故线索,各级安委会及应急等部门要立即按程序组成事故核查组,依法依规进行核查。
近年来,山东通过群众举报、执法检查、巡视审计等来源途径,核查发现了众多一般瞒报事故和个别较大瞒报事故。《机制》有助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全省防范和打击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行为举措,确保事故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纠错】 【责任编辑:贾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