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是帮助青年群体积累实践经验、提升就业能力、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举措。近日,青岛市出台《关于做好就业见习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围绕见习单位管理、岗位供给、人岗对接、政策支持等方面推出系列举措,进一步完善就业见习服务体系。
围绕优化见习单位管理,《通知》提出围绕全市“10+1”创新型产业体系、青岛科创大走廊、“中国康湾”建设等重大战略,积极引导科技型、创新型等企业市场主体申报见习单位。建立市级重点企业、产业园区就业见习清单,对有服务需求的及时推送区(市)认定管理。各区(市)主动对接辖区内信誉良好、用工稳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等,鼓励引导其积极申报见习单位。同时,规范就业见习单位认定及动态管理,对超过12个月未发布就业见习岗位、未开展就业见习活动的单位,按规定取消其见习单位资格,不断优化见习单位结构。
在加大优质岗位供给方面,《通知》明确围绕全市人工智能、智能装备、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对接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归集开发科研助理、实验辅助、技术研发辅助等技术类见习岗位;对接重点企业、事业单位,开发行政辅助、企业管理助理等管理类见习岗位;对接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企业,开发数控技术助理、新媒体运营助理等新技术类见习岗位;对接社区服务中心、社会组织,开发志愿服务助理、综合服务助理等社会服务类见习岗位,确保募集岗位数量充足、质量过硬。
在推动人岗精准对接方面,《通知》要求依托线上线下招聘平台、“就享家”乐业服务站、大学生就业创业赋能中心等载体渠道,常态化开展岗位对接,每月至少举办1次专题推介活动,并通过“青岛人才”公众号动态发布见习岗位信息。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结合其专业、就业意愿及所在区域,精准推送不少于3次见习岗位,对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毕业生优先推介、重点帮扶。
此外,围绕落实就业支持政策,明确对吸纳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年度内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及以上的单位,年度内所有完成见习人员的见习补贴标准提高10个百分点(不含剩余期限见习补贴)。同时,做好就业见习政策与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有效衔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