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月27日获悉,国家文物局近日发布第六批全国文物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高青县文化和旅游局、高青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理的“某公司进行基本建设工程涉及不可移动文物未事先确定文物保护措施案”成功入选,成为全省唯一获评的文物执法案例。这是高青县首次获评全国文物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也是淄博市在国家级评选中取得的又一突破。
近年来,高青县文化和旅游局立足县域文物保护实际,构建全链条文物安全监管体系。以“技术补人力、分级压责任”为抓手,依托“淄博智慧文物管理系统”开展数字化监管,精准捕捉异常线索;推广数字文旅App用于巡护记录,实现巡护轨迹可追溯、问题线索可上报。健全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文物保护员体系,对不可移动文物落实专人负责、定期巡查。积极推动文物保护由“行业管理”向“多部门共治”转型,建立文物执法监管与专业保护、与纪委监委监督、与检察院公益诉讼三大协同衔接机制,形成“登记公布—日常管护—执法巡查—案件查办—检察监督—问题整改—追责问责”的全链条监管合力。坚持执法办案刚柔并济闭环处置,一体推进“处罚、整改、问责”,全面压实文物安全主体责任,牢牢守住文物安全底线。(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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