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下午,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媒体通气会,通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实施筹备、水环境治理、农村生态保护、精准执法监管、全民共治等重点工作进展,展示阶段性治理成效,部署后续生态环保重点任务,夯实生态底色,推动美丽山东建设提质增效。
2026年8月15日,我国第二部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正式施行,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根本法治遵循。为保障法典平稳落地,山东围绕制度适配、普法宣传、标准完善、改革落地推进筹备工作。现已修改8部省级生态环境法规规章、废止7部法规,清理24件部门规范性文件;同步修订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更新执法文书体系,健全基层执法授权机制,确保新法实施后依法履职无缝衔接。
普法赋能上,我省构建多层次、全覆盖普法宣传体系,依托专题培训、基层宣讲、政企科普等常态化开展法典普及,累计开展各类宣传活动200余次、专题培训15场,覆盖政企人员2.3万余人,发放宣传资料1.2万余份,持续提升全社会生态法治意识。同步健全生态环境标准闭环管理体系,优化水、大气领域管控标准,以标准化支撑精准治污。生态损害赔偿改革成效显著,截至2026年7月,全省累计办案6839件,涉案金额超46亿元,多起案例入选全国典型,相关改革经验得到国家肯定。
在水环境治理领域,在全省主干河湖水质持续改善基础上,聚焦沟渠、坑塘、支流等小微水体治理短板,创新建立水环境质量强化监管工作机制,明确6方面13项重点任务,全面启动小微水体专项攻坚行动。落实排查常态化、溯源规范化、处置科学化、监督渠道畅通化的“三化一畅通”举措,依托人机结合排查、数字化监管等手段,精准整治小微水体污染问题,打通水环境治理“毛细血管”。
农村生态治理工作扎实推进,我省深入践行“千万工程”经验,持续补齐农村生态环境短板。目前已累计完成1429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基本消除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全省4.7万余个行政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治理率达71%,优于全国平均水平。下一步,我省将聚焦农村小微水体分散、量大、治理难度高的特点,于2027年6月底前完成全域排查、建立治理清单,推行“一水一策”精准治理,通过控源截污、生态修复、内源治理等举措,力争2030年基本完成重点污染农村小微水体整治工作。
执法监管持续向精准化、智能化升级,今年以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依托“空天地”一体化监管体系,开展无人机巡飞1.6万架次,排查整改各类环境问题3300余个,挖掘问题线索700余条,立案查处涉水违法案件289起。紧盯汛期排污、跨界污染、雨天偷排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超标排污、数据造假等环境违法行为,持续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后续将持续升级智慧监管体系,强化事前预警、事中管控、事后督办,保持常态化严管态势。
为构建全民共治共享的生态治理格局,山东创新拓宽公众监督渠道,全省16市生态环境部门官方微信陆续上线“污染问题随手拍”平台,补充传统举报渠道。群众可随时抓拍、一键举报身边生态污染问题,实时查询办理进度。同时,我省将小微水体污染问题纳入有奖举报范畴,优化核查、兑付快速响应机制,激活基层生态治理活力,推动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守护的生态保护良好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