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首例适用生态环境法典案件宣判-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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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8/17 10:36:09
来源:济南日报

济南市首例适用生态环境法典案件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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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5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审结全市首例适用该法典的固体废物污染责任纠纷案件,以新的法治标尺规范生态环境行为,以公正司法守护区域生态底色。

  辖区某街道办事处与一家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环境整治服务协议,委托该企业处置辖区建筑垃圾。企业履约过程中,将收集的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在涉案场地。后双方合作产生分歧,协商解除协议,明确由该物业服务企业承担垃圾清运、场地平整恢复义务。协议解除之后,涉事企业迟迟不履行约定,大量建筑垃圾露天堆积于场地之内。环保督察部门多次下达整改要求,街道办事处反复催告企业履行治理义务,但责任企业消极应付、一再拖延,污染隐患长期悬而未决。

  为化解环境风险、维护社会公共生态利益,该街道办事处向市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市中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赴涉案场地开展实地勘验,现场建筑垃圾、渣土大量堆积,各类废弃物裸露无序堆放,已经造成现实的环境污染与生态损害。案件早已超出普通合同纠纷范畴,演变为破坏生态环境的侵权纠纷。承办法官深刻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立法精神,统筹审查合同约定义务与生态环境保护法定责任,针对固体废物露天堆放带来的现实环境损害,准确适用法典确立的环境侵权裁判规则,厘清各方主体生态治理责任,依法认定涉案企业负有清理处置固体废物、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的法定义务,作出相应裁判。

  下一步,济南两级法院将以生态环境法典实施为重要契机,持续深耕环境资源审判主业,把法典精神贯穿每一件环资案件办理全过程,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以有力司法守护泉城绿水青山,为地方生态文明建设行稳致远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纠错】 【责任编辑:王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