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存续40余年的行政争议案件公开开庭审理,吸引110余名市县领导干部全程旁听,一堂沉浸式庭审成为推进依法行政、化解行政争议的生动法治公开课。
8月23日,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第十六审判庭内,一起残疾抚恤金发放问题引发的行政诉讼二审案件开庭审理。旁听席上,干部们全神贯注。
案件当事人唐某某受伤后于1984年评残,历经申诉、信访、复查、再申请、法院一审,时间跨度长达40余年。其间相关法律法规多次修订,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与当事人在认定标准、责任界定、待遇适用等方面存在认知分歧,导致争议长期未化解。
庭审结束,一场全市行政争议化解集成改革推进会议随即召开。主审法官以案释法,总结解决老旧工伤案件法律适用模糊、标准不一的治理难题,为同类历史争议实现源头化解、规范化解、实质化解指出思路。
近年来,德州坚持集成改革,把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作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关键一招”,以“关键少数”引领“绝大多数”,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
如何让“关键少数”成为法治建设“领头雁”?
在德州,党政干部带头“沉浸式”旁听行政案件庭审已经成为常态。德州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连续3次带头参加旁听,市、县两级每月组织至少2次旁听庭审活动,有效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持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前不久,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房屋征收案件,涉案县域分管副县长作为出庭负责人全程参与庭审。法庭上,他没有坐在应诉席上沉默以对,而是主动向当事人释法明理,详细说明征收政策依据和补偿标准,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原告听完,当庭主动撤诉。“出庭、出声、出解、出彩”,在德州已成为行政机关负责人的行动标准。目前,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六年保持100%,位居全省前列。
行政争议化解不能只靠“救火”,更要靠制度“防火”。今年,德州市启动了行政争议化解集成改革,出台了《德州市行政争议化解集成改革方案》,建立“源头预防—多元化解—责任落实”全链条治理体系,推动争议化解从被动应对向主动治理转变、从事后处置向源头预防转变、从单一部门推进向全市“一盘棋”集成发力转变。
《德州市行政争议化解集成改革方案》对争议化解作出了明确时限:简单争议5个工作日办结,一般争议15个工作日,复杂争议30个工作日,重大争议由领导包案。
在源头预防上,德州修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行合法性审核与公平竞争审查“两审”联动,防止“带病”发文。德州市司法局联合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工商联等部门,建立行政执法监督“1+N”协作机制,制发监督提示函、意见书,查纠突出问题。推行“综合查一次”改革,制定联合检查清单,减少入企检查频次。建立行政争议排查预警制,法院、检察院定期汇总诉讼和检察监督案件,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介入。
今年上半年,德州“12345”热线受理行政争议线索约3.1794万件,进入复议诉讼和检察监督渠道的仅占6.94%,超过93%的争议在前端化解。全市行政复议调解和解率25.23%,居全省第二;案结事了率98.63%,居全省首位。
“不能把历史问题再留给历史。”推进会上的这句话,掷地有声。坚决杜绝“结案了事、矛盾留存”形式主义,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政安,让争议不再回头、不再反复。
为防止“结案了事”,德州对每一起案件实行全流程管理,案前研判风险,案中跟踪进展,案后复盘问效,确保争议不反弹、矛盾不回流。对因行政行为遭受损害但通过诉讼、复议无法获得充分赔偿且生活困难的群众,主动帮助申请低保、临时救助、住房救助等,今年上半年,帮助32人解决了实际困难。对纠错案件和败诉案件逐案复盘,该纠正的纠正,该追责的追责。德州市司法局逐案分析败诉风险高的案件,以制发提示函、开展督导等方式推进化解,不让一个案子“结而不了”。
在各项举措和制度推动下,类似积案得以集中解决。近半年,德州化解涉及不动产登记重大疑难案件30件、涉土地征收败诉风险高的案件20件、涉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执行案件39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