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法院农产品法庭打造“‘枫’收兴农”司法品牌-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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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9/18 21:39:34
来源: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金乡法院农产品法庭打造“‘枫’收兴农”司法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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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西南平原的一方沃土,滋养着“中国大蒜之乡”,由此孕育出“世界蒜都”的国际盛名。在这里,50余万亩大蒜连片成势,每年的交易量超百万吨、交易额突破200亿元。

  立足于县域发展所需,山东全省首家农产品交易纠纷审判法庭在金乡县人民法院应运而生,对全县范围内的涉大蒜等农产品买卖、运输、仓储、加工等交易纠纷,实行集中管辖和专业化审判,以司法之力护航特色产业发展,为乡村善治注入法治动能。

  农产品法庭驻在凯盛农产品物流园,就近响应各类诉求。该法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设立“诚信源”调解室,与综治中心对接,邀请职能部门、市场网格员、大蒜辣椒行业协会参与调解,“法庭+市场+行业”多元联动解纷格局就此形成,共同推动“当日立案、7日调解、15日审结”成为常态。

  同时,农产品交易纠纷专业化审判也在同步推进。农产品法庭研究出台《涉农产品交易纠纷案件审理规范》,建立仓储合同、保管合同、合伙合同等类案研讨机制,在种植收获、仓储出库、价格波动等关键节点,畅通诉中“1小时响应、24小时介入”的应急通道,高效审理相关案件820余件、涉案标的额2.3亿余元,为当事人挽回了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

  一起葡萄“白条”纠纷曾闹上了农产品法庭。种植户孙成等人将葡萄交由本村代办王超代销,对方迟迟未结算货款,累计欠款近3万元。了解到“先收后付”是当地代办普遍做法后,农产品法庭将巡回审判搬进葡萄园,邀请村民旁听案件审理,积极释法析理,不仅促成王超与孙成达成调解协议,更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

  此外,农产品法庭还与市场监管、商贸物流等部门之间加强协作,创新推出大蒜仓储、农产品买卖等示范合同文本,把交易惯例变成“白纸黑字”的规范条款,从源头压降交易纠纷风险。

  发挥党员干警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形成“快立、快调、快审、快执”的办案闭环。党员法官和青年骨干带头攻坚涉农“骨头案”,对农产品交易纠纷“优先执行、快速兑现”,让胜诉权益尽快变成蒜农手中的“真金白银”。在巡回审判现场、冷库、市场以及田间地头,党员先锋岗“亮身份、践承诺”,用实际行动把服务触角延伸到产业链最前沿,让党旗飘扬在乡村振兴一线。

  下一步,金乡法院农产品法庭将持续深耕“诚信蒜都·‘枫’收兴农”司法品牌,把公平正义播撒在更广阔的田野上,以司法之力守护农民的“菜篮子”“钱袋子”,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贡献更多司法力量。

【纠错】 【责任编辑:张建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