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就会主动加强管理,医生就会自觉地规范诊疗行为,降低医疗费用成本,提高诊疗水平,有效地解决了过度医疗。
原来的医保付费,主要是按项目付费,医保被动付费没有形成良好的调节约束机制,就容易诱导消费,引发过度医疗,增加群众的医药费用负担。推行DRG和DIP付费改革以后,按照疾病分组打包付费,原来的检验检查、医用耗材等方面的收入部分,就变成了成本,医院和医生就会控制成本,这样就能有效地减少过度医疗,大处方、大检查就会变少。
推行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按病种付费DIP的改革,医疗机构年度基金总额就不再是一个固定数额,而是要通过提高服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赢得患者的信任,通过增加服务量,从区域总额当中赚取医保基金份额来增加收入。这就通过经济杠杆构建了一个激励约束机制,提高了基金的管理效能。带来的变化就是医疗机构就会主动加强管理,医生就会自觉地规范诊疗行为,降低医疗费用成本,提高诊疗水平,有效地解决了过度医疗。医保也能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以有限的资金为更多的患者解决医疗费用保障问题。我们的参保患者会享受到更加规范、高质量的医疗服务,看病就医会更经济、更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