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频道 > > 正文

山东济南:不得以发放物资代替发放高温补贴

2022年06月20日 10:33:09 来源: 舜网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济南市阶段性高温主要出现在6月下旬至7月上旬。近期,济南市气象台分别发布了高温橙色、红色预警信号。为确保一线环卫人员身体健康和作业安全,济南市城管局印发《关于全面做好高温期间一线作业人员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强化安全职责,落实领导责任。各区县城管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夏季高温期间防暑降温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高温作业防护的相关规定,建立领导责任制度,纳入近期工作重点。各单位负责人在高温期间要深入一线,积极开展丰富多样的关爱一线环卫工人活动,切实关心一线人员工作环境、生活状况、身体情况,对于发现的实际困难及时进行解决,帮助一线环卫工安全度过高温季节。

  及时发放物资、增设休息场所。各区县城管部门、各单位要创造条件为一线作业工人提供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及时购置发放必要的防暑降温物品,包括配备必要的防暑药物、毛巾、降温饮料等物品。同时协调沿街商铺、临街单位继续增加环卫工人歇脚点,为一线作业工人提供避暑纳凉的区域,降低人员中暑现象发生。

  密切关注天气,科学调整时间。各单位要及时了解天气情况,高温天气来临前应向各作业公司、环卫所等部门提前下发通知,科学调整作业时间。当天气预报最高气温超过35℃,自当日中午11点至下午4点,停止保洁人员户外作业,其他时段根据气温变化适度安排。当气温超过38℃,全天停止户外作业,防止因高温出现保洁员中暑现象发生。

  优化作业方式,提升保洁质量。高温天气期间,各作业单位应适当增加道路机械化保洁作业频次,用车辆作业来替代人工作业,进一步提升机械化作业水平,降低一线工作人员的劳动强度。同时,在保障夜间全覆盖高压冲刷、洒水的基础上,中午时段适时进行洒水降温作业。针对重点区域、重点道路科学增加洒水频次,切实提升城乡结合部、支路街巷以及人行道辅道等薄弱区域保洁质量。

  落实高温补贴,足额及时发放。按照《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和山东省《关于发布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64号)文件精神,高温补贴发放的月份为6、7、8、9月份,共4个月,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请各区县城管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高温补贴标准,落实我市环卫一线作业人员高温补贴发放工作,不得有以发放物资代替发放高温补贴的情况发生。

  加大宣传教育,做好安全防范。各区县城管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四个一”措施,即讲一次课、开一会、查一次体、建一个档,切实提升一线环卫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技能。同时,对年龄偏大的、有心脑血管等重大疾病的一线作业人员,要做到提前预防疾病、科学调整岗位,对于不适宜一线作业的人员应及时进行调休或调岗,杜绝各类因高温作业出现的人员中暑生病等现象。

  建立监督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各区县城管部门、各单位要完善部门应急工作保障机制,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对于高温季节可能发生的问题要做到及时发现、彻底解决。高温期间,对出现中暑及其他应急事项,要能够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消除舆情,最大限度保障一线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对于高温期间执行工作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安全事故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 责任编辑:王媛媛 ]
欢迎下载新华网客户端
010070170010000000000000011110021128757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