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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这样提高耕地保护激励政策“含金量”

2021年10月27日 18:33:43 来源: 齐鲁网

    近日,来自山东省财政厅官网的信息显示,为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障粮食安全,经省政府同意,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于近期修订完善了《山东省耕地保护激励办法》,进一步提高基层耕地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记者注意到,新的耕地保护激励办法主要有六方面的调整:

  激励对象由原来每年激励100-200个乡(镇、街道),改为每年激励20个县(市、区),激励政策更具代表性和示范作用;

  激励对象的产生由原来基层逐级推荐省级公示确定,改为各市推荐、省级按考核标准打分排序公示确定,评选结果更加科学公正;

  对受激励县(市、区)按排名分段给予500亩、300亩、200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提高激励政策含金量;

  将省级奖励资金总额由原来的2亿元提高到3亿元,每个受激励县(市、区)奖励1500万元;

  在奖励资金分配上向基层倾斜,要求受激励县(市、区)将奖励资金全部用于乡镇,乡镇将不低于70%的资金用于村集体,确保激励政策直达耕地保护一线;

  扩大奖励资金使用范围,允许奖励资金用于田长制相关支出。

  据悉,2018年12月,经省政府同意,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山东省耕地保护激励暂行办法》(鲁自然资规〔2018〕1号),建立了“谁保护、谁受益”的耕地保护激励机制。三年来,山东共计奖励499个乡镇,落实激励资金4.245亿元,让保护耕地突出的乡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政治上“受表扬”、经济上“得实惠”,有效提高了基层耕地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促进全省耕地保护工作发挥了良好的作用,一批农田水利设施、农田道路得到维护,提高了耕地质量,保护了耕地。因该文件已到期,需对其进行修订完善,经充分调研论证,省自然资源厅在原文件基础上进行完善,起草了《山东省耕地保护激励办法》并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杨玉金)(完)

[ 责任编辑:吕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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