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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进入伏季休渔期 休渔渔船不得擅自离港

2022年05月06日 10:23:45 来源: 齐鲁晚报

  日前,山东省潍坊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印发《2022年潍坊市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规定,所有休渔渔船于5月1日12时前进入船籍港或指定渔港停靠休渔,做到“船进港、人上岸、网入库、港规范”,确保海洋伏季休渔制度顺利实施。休渔渔船在休渔期间不得擅自离港或转移停靠地点。

  方案明确,各地要严格执行船籍港休渔、转港申请批准、智慧化监控管理、渔业执法协作、船厂巡查、集中看管、统一处罚标准、行刑衔接、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案件挂牌督办等伏季休渔管理制度。所有休渔渔船(除单一作业类型为钓具外的其他所有海洋捕捞渔船,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于5月1日12时前返回到渔船所属地船籍港停靠休渔,除经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批准市外异地坞修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市外停靠休渔。

  方案要求,各地要强化责任落实,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措施落实,确保海洋伏季休渔形势稳定。打响“海上党旗红”党建品牌,用党建引领渔民自觉依法依规生产,夯实伏季休渔的群众基础,共同维护全市伏休秩序稳定。

[ 责任编辑:王媛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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