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频道 > > 正文

胶州探索实施环境执法与生态损害赔偿同步进行

2022年09月28日 17:48:40 来源: 大众日报

  近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执法人员发现,青岛某阻燃织物生产公司通过暗管排放红色污水。在现场取证的同时,工作人员同步实施生态损害修复与赔偿工作。经评估,本次污染损失共21万元,企业投入修复资金28.8万元,同时交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18.75万元。目前,修复工作基本完成,从案发到结案仅用22天。

  针对生态损害赔偿案件程序复杂烦琐、办案时间冗长等问题,今年以来,胶州市生态环境部门探索实施环境执法与生态损害赔偿同步进行。在环境执法过程中,法制工作人员同步进入案发现场,固定证据,确认危害基本情况,确保掌握生态损害赔偿第一手资料,采取生态损害赔偿与修复同步推进,第一时间通知并约谈当事人,释明政策和法律法规,引导企业提高站位,及时主动修复环境,实现行政执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胶州市生态环境部门强化与公安部门联动,遇到涉及环境的违法犯罪案件,及时通知公安部门介入,有效发挥强制和震慑作用。(完)

[ 责任编辑:王媛媛 ]
欢迎下载新华网客户端
010070170010000000000000011110071129038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