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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擦亮“食安烟台”招牌

2021年10月19日 10:11:26 来源: 齐鲁晚报

  食品安全与群众生活、健康息息相关,是必须守牢的底线。10月18日,记者从山东省烟台市市场监管局获悉,2021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对此,烟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结合烟台工作实际,重点实施四项工程,建立四个保障体系,做到食品不合格不上市、不进户、不上桌,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实行“互联网+明厨亮灶”

  推进学校食堂提档升级

  近年来,烟台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狠抓重点领域治理,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攻坚行动,不断提升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深入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畜禽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工程,2020年底,全市出栏商品肉鸡达3.4亿只,肉鸡多层平养比重可达90%。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全市246家兽药经营企业已全部安装追溯系统,实现兽药产品的可追溯性。

  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抓好开学核验工作,对全市252所初中学校、409所小学、70所高中段学校、17所驻烟高校、930所幼儿园食堂的餐饮管理工作进行核验,积极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明厨亮灶”覆盖率、量化分级B级以上和季度检查覆盖率均达到100%。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在莱山区和市直属学校试点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提档升级,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加工操作过程,提升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深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开展了农村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利剑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434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2478家次,发现问题线索497条,责令整改212起。深入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严格落实网络餐饮服务平台责任,开展“净网”行动,实行线上线下联动监管。

  实施四项重点工程

  保障市民餐桌安全

  为进一步保障市民食品安全,烟台市一直在努力。为进一步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烟台将开展系列举措,保障市民餐桌安全。

  2021年,食用农产品试行品类生产主体覆盖率达到100%,农药经营许可、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率持续保持100%,食用农产品试行品类生产主体覆盖率达到100%,重金属超标点位周边排放企业现场排查率达到100%,企业标准公示率、自查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考覆盖率达到100%,特食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考覆盖率达到100%,持证餐饮单位风险等级评定率达到100%。

  实施四项重点工程。一是源头治理工程。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工程,协调推进土壤改良、农田防护工作,开展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强涉重金属行业企业监管,2022年年底前全部完成整治。二是屠宰管控工程。“十四五”末,省级及以上畜禽屠宰标准化企业达到8家,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实现各区市全覆盖,无害化处理实现养殖场(户)、屠宰企业全覆盖,集中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三是流通安全达标工程。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推行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驻场监管、‘快检+互联网’、月抽检、扫码追溯、半年检查”五项制度,2021年年底前全部落实到位。鼓励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外卖封签,规范配送行为。四是生产安全提质工程。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每年不少于20%。严把餐饮加工制作关。2021年年底前,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全部纳入“互联网+明厨亮灶”管理,高风险等级单位每年至少开展两次检查。每年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开展1次检查。

  建立四大保障体系

  包装食品实现全程信息化追溯

  烟台建立四个保障体系,为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风险监测体系。扩大农产品小规模种植养殖户检测比重,增加重点监管对象检测频次。对连续两次抽检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督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对其种植养殖者产品建立严控措施。建立食用农产品快检复检快速通道,全市食用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保持5.5批次/千人·年。

  信息化追溯体系。按照标准统一、贯通全程的原则,2021年年底前完成全市食用农产品和食品信息化追溯平台建设。“十四五”末,有包装的食用农产品、食品实现全程信息化追溯。

  信息快速通报体系。各级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直接通报至同级监管部门,接到通报的单位处置完毕后1个月内进行反馈,确保形成监管闭环。

  行刑衔接执法体系。对故意实施、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对导致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食品溯源中断的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监管部门发现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和违法生产经营肉类及其制品涉嫌犯罪的行为,第一时间通报公安机关,联合开展调查处置工作。建立举报奖励制度,依据举报问题性质和严重程度开展调查核实,对查证属实的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 责任编辑:王媛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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