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
山东频道 > 信息

山东临沂推出“免罚清单” 提供有温度的执法

2021年11月05日 15:45:39 来源: 大众日报

  “多亏了这次有温度的执法,今后我们一定会把好进货关,多加注意,不会再犯。”在接到山东费县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后,经营青菜批发超市的鲍女士激动地说。前不久,鲍女士售卖的一批芹菜被查出农药残留超标,按照相关规定,她将面临5万元至10万元的罚款。让鲍女士感到欣喜的是,她的行为不存在主观故意,符合“免罚清单”的内容,市场监管部门给出了“免罚”决定。根据她提供的信息,执法机关找到了产品源头,并依法查处。

  无心之过首错免罚,获得了群众的认可。“这两年,有温度的执法越来越多了。”鲍女士说,很多商户和她一样有类似的感受。据了解,为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近年来临沂市司法局推动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山东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全面推广“免罚清单”机制经验做法,进一步扩大清单适用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实施“首错免罚”,对市场主体在更大范围内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让更多市场主体有了获得感。

  “临沂是一座商城,各类市场主体总量达124万户。如何把‘免罚清单’落到实处,服务于这里的企业及经营户、优化当地营商环境,对于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临沂市司法局执法监督科科长赵国湘说,为了切实用好“免罚清单”,该局切实围绕企业实际需求,建立健全了“四防”机制,即“防不用、防难用、防没用、防滥用”,让好的政策真正落地生根。

  “我们通过加强业务培训,适时组织联审、会审,并鼓励企业积极反映行政执法机关落实‘免罚清单’情况,防止有政策不用的情况发生。同时,还加强案例指导,健全免罚程序,实现了标准、口径、尺度的三统一,以防止程序难用。”赵国湘说。免罚不等于免责,免罚不免监管。临沂市司法局要求各执法单位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及时跟进指导制订整改计划,并适时组织复查验收,宽严相济,在卸下企业“担子”的同时,也拧紧“紧箍咒”,达到引导和强化经营者自律的目的。

  推行“免罚清单”,会不会成为执法者不作为的借口?为了防止这一情况,临沂市司法局开展了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对于擅自放宽或变更使用条件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另外还定期进行电话回访、案卷评查,严督实查防止政策的“滥用”。“‘四防’制度的建立健全,让‘免罚清单’落实更加精准有力,让刚性监管向差异化监管、柔性监管、适度监管转变,让企业投资兴业更安心也更有信心。”赵国湘告诉记者,截至目前,临沂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共作出不予处罚决定的案件17018件,受益的市场主体7796个;从轻减轻处罚案件747件,受益的市场主体668个。

[ 责任编辑:王媛媛 ]
欢迎下载新华网客户端
010070170010000000000000011110021128034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