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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财政局三个结合推进引导基金绩效评价

2021年12月13日 18:03:21 来源: 滨州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引导基金管理,山东省滨州市财政局将绩效管理作为提升管理水平、提高运作效率的重要抓手,采用“三个结合”方式积极探索基金绩效评价工作开展。

  结合单位自评与财政复评,完善评价工作流程

  由基金管理机构—市财金集团先报送年度基金绩效自评报告,对年度基金运转情况进行逐项说明、自评,附带相关依据。市财政局聘请专业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复评工作,对自评结果真实性、自评报告的客观性进行复核后,并将复核结果向市财金集团反馈,相互配合,相互衔接,职责明确,各有侧重。

  结合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制定评价指标体系

  绩效评价指标包括3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14个三级指标,以及两个特别加分指标。从整体效能出发,主要对引导基金政策目标实现程度、投资运营效果、管理效能进行科学评价,相关数据获取便捷,操作性强。绩效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计算,总分为100分,特别加分项为10分,通过加总各项评价指标具体分数,得到最终的综合评价分值。

  结合评价结果与激励奖惩,强化绩效结果应用

  充分发挥绩效评价“指挥棒”作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改进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投资运营的重要依据,绩效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对应奖励、不给予绩效奖励、通报批评、更换基金管理机构等结果运用。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短板问题,积极督促市财金集团限期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下一年度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倒逼市财金集团提高基金运作效率,减少资金闲置,从严控制管理费用,同时要求其强化约束力、执行力、凝聚力,完善基金内部治理结构。

  (杜芝梅)

[ 责任编辑:王媛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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