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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推行柔性执法“首违不罚”

2021年12月24日 11:15:53 来源: 齐鲁晚报

  即日起,山东省烟台市政府新闻办举办“新征程·新发展·新烟台”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全面展示一年来烟台经济社会发展成就。12月23日,系列新闻发布会举行第一场,解读《烟台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该条例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据烟台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张迎明介绍,从2019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2020年全国营商环境评价情况和市场主体现实反馈的情况来看,烟台市的营商环境建设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迫切需要从法治、政策等方面,采取措施加以规范保障,其中,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是举措之一,这有利于引领各级、各有关部门对标对表,推动审批流程优化、办事环节精简、服务效能提升。今年6月份,烟台市政府向烟台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制定《烟台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法规案。

  12月3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经审查,决定批准《烟台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烟台市人大常委会于12月6日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条例》共二十三条,主要有以下内容:

  整合资源,提高网上办事比率。完善全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整合公共数据资源,实行跨区(市)、跨部门、跨层级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办理。依托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行线下和线上政务服务融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实现一网通办。

  聚焦市场主体视角,简化办理流程。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企业开办专区或者窗口,实现营业执照办理、印章刻制、税务信息确认、社保缴费登记、住房公积金开户等同步申请、并联办理。推行工程建设项目统一受理、并联审批,提高审批效能。完善测绘工作机制,在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实行多测合一、成果共享互认。推行不动产转移登记与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用户信息变更联动办理。

  监管全覆盖,推行柔性执法。根据不同领域特点、风险等级和信用水平,对市场主体采取分类监管措施;针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应当尽可能合并或者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市场主体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市、区(市)政府应当建立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及时听取市场主体的反映和诉求,了解市场主体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依法帮助其解决。加强政务服务窗口服务力量配置和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综合运用评估、检查、问责等手段,提高服务质量和效能。

  《条例》始终坚持以市场主体为中心这一主线,重点在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流程、提高服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维护合法权益等方面,切实解决好公平竞争和法治环境的短板。坚持首违不罚,没有明显过错不罚。近几年来,山东省已经连续出台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的事项清单,共涵盖29个执法领域,涉及374个违法事项,收到了很好的效果。烟台将这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加以固化制度化,驰而不息、久久为功,助力企业经济发展平稳有序。

[ 责任编辑:王媛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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